第2部分 (第2/5页)
变得不再认识你的时候,你一定要杀了我,因为那时候,我扑向你的时候,我生不如死。
那时我靠在沙发上抱着垫子问一旁吸烟的tony,“你说,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僵尸,你会不会杀了我?”
“当然不会,”他转过来,金色的长发遮住眼睛,“我会让你把我也变成僵尸,然后拉着你的手,去周游世界。”
“你在笑些什么啊,发春吗?小tommy,可不是这个季节!”医生在一旁大呼小叫,vivi瞪了他一眼,不满他吵醒她的美容觉。诗人的声音还在继续,
但是还会有鲜花和星光
叹息和希望
和那大街上
浓密的树下情人的笑语
还会响起钢琴的声音
就像这寂静的夜晚常有的情景
可在我住过的窗口
不再会有人默默地倾听
“是西班牙的胡安《我不再归去》,你家乡的歌。”我转过头看向约瑟,他的唇色苍白,“这是一个亡灵的歌,他在怀念过去。”诗人解释“真可悲对不对,再没人看得到他,时间流逝,被遗忘,被埋葬。就像从没活过。”
“可他爱过啊,”Tony的声音传来,“你没发现吗?他爱的人会怀念他,他并不可悲,你太消极了。”诗人不再言语,倒是医生喋喋不休不停,vivi彻底醒了过来,开始和医生争论关于该不该把时间花费在睡觉这个问题上。我坐在前排tony旁边,看微弱的暖阳照在他金色的发丝上,我忽然问他,就像十年前的晚上,
“如果我变成一只僵尸,你会不会杀了我?”
地铁在夜色穿梭,黑色的城市仍旧一片灯火辉煌,人类看似仍旧生生不息,而薇薇安知道,在看不见的城市夹隙,有数不清的强大生物与之共存。
就像医生。
皇后街区226号,薇薇安又对了一遍门牌号才小心翼翼的敲门,鎏金的大理石台阶一尘不染,薇薇安低头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倒影,她有些惴惴不安。再次按下门铃,她听到一双长筒靴子的声音抨击地板轻快地跑来,门开了一条小缝。
“你找谁?”露出头的女孩大概只有六七岁的样子,褐色的鬈发和缀满珠宝的公主裙,一双眼睛是大大的宝石绿。她的声音极其稚嫩清脆,宛如圣歌。
“啊,我是《时代》的特约记者,请问这是格雷医生家吗?”薇薇安忙问。
女孩微微偏了偏头瞅了薇薇安一会,然后极其响亮的回头大喊“爸爸,有人找!”
然后她又转过头,仍旧只开了一条小缝,“那么,你是他新的女朋友吗?”
今天早上我竟然忘记了tony最喜欢的颜色,我记不清是灰色还是宝石蓝,以前那些烂熟于心的他的小爱好慢慢流出了我的记忆,我不在乎忘记我的家乡我的名字,可我最害怕忘记他。于是我今早又问了他一遍,那时vivi在一旁让他帮忙扣内衣的肩带,我开着车他往后转了几次,欲言又止,然后我终于问,
“嘿tony,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宝石蓝。”他答,专心致志的低头扣肩带,“为什么想到这个?我记得你十年前就知道了。”
“没,随便问问。”开车的右手开始僵硬,我忽然停下车,“换人开吧,我有些累。”
医生有些担忧的看了我一眼,我对他稍稍摇头,坐进后排的位子,拿起日记和笔。没有时间了,我必须告诉你我染上尸毒的经过。它发生在一个月前的路易斯安娜州,那时我们踏上旅途才不久,大约有三个星期,那时我们遇见vivi也不久,tony也还没有爱上她,虽然我已看出端倪。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是一个中短篇,各位大大,时间变化比较灵活,应该可以跟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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