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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3日发布于新浪博客
53、和光而不同尘
53、和光而不同尘
有两位朋友提到以下问题:
1、老师有一个问题不太明白:怎样不舍大恶一阐提呢?在我们分清恶人的情况下,在确信能把握自己的时候,合乎社会善因缘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的接触恶人,适时的教化,可以吗?
2、是啊,佛家不是讲众生都是有佛性的吗?而且都是未来佛,大恶一阐提都可以度化的,那么远离恶友不是就不善良太自私了吗?请教老师,学生愚钝,请老师您开释!
关于大恶一阐提,《涅槃经&;#8226;五》:“一阐提者,断灭一切诸善根本,心不攀缘一切善法。”大意是说,大恶一阐提人,断灭了各种善良的根本,心不攀附各种善法。
我们提高修养的目的是为了自己和他人都找回纯洁的本性,得到内心的自在解脱。所以,对于恶人,如果你觉得有能力接触,而且又能不被其污染,与其接触后仍然自由,那么就可以接触,还可以适时度化对方,令其弃恶向善。这就是“和光同尘”、“出淤泥而不染”。“和光同尘”为表象,而实质是“和光不同其尘”,即与恶人同处,不染其恶。《涅槃经&;#8226;六》:“是人为欲调伏如是诸比丘故。与其和光,不同其尘。”《佛光大辞典》:“【和光同尘】……于佛教,指佛菩萨为救度众生,须隐藏菩提之智慧光,以应化身权假方便,生于充满烦恼之尘世,与众生结缘,次第导引众生入佛法。”如果没有这种能力,而是与恶人接触后,容易被恶所污染,那么就要远离恶人。
2007年7月3日发布于新浪博客
54、黑报、白报和无报
54、黑报、白报和无报
一位朋友留言:老师,对于别人出于感谢送来的物品,如果在尝试退还未果的情况下,或强行退还会使别人感到为难(因为对方感谢的不只一个人),能否通过其他形式再布施出去?比如帮助别人等?老师能再讲讲接受别人物品时,由于心念不同,所得为白业、黑业和无记报吗?
关于白业、黑业,《中华佛教百科全书》:“【黑业&;#8226;白业】黑业与白业的合称。黑业是指其性不善之业,白业是指其性为善之业。由黑业感得之果报为黑报,由白业感得之果报为白报。”大意是说,黑业是性质不善的身口意行为,白业是性善的身口意行为。黑业招致的果报是黑报,白业招致的果报是白报。
《中阿含&;#8226;卷二十七&;#8226;达梵行经》:“或有业黑有黑报,或有业白有白报,或有业黑白黑白报,或有业不黑不白无报。”提出了黑业黑报,白业白报。但有些行为既有性善的成分,也有性恶的成分,这就是黑白杂业,其招致的果报是黑白报。而有些性质既不恶也不善(无记),即不黑不白业,其招致的果报为无报。
所以当我接受别人物品时,要考虑到这种行为是善还是恶的,自然知道是黑业、白业、黑白业还是无记(不黑不白)业了。
例如:
1、不应该是自己的劳动所得,自己贪心接受,为黑业黑报。
2、因礼尚往来送来的饮食,因自己的馋心接受,为黑业黑报。
3、是自己的劳动所得,自然接受,无不良心态,为不黑不白业无报。
4、是自然的礼尚往来,自然接受,无不良心态,为不黑不白业无报。
5、是自己的劳动所得,自然接受,同时想到叫别人分享自己的劳动果实,或送给自己的长辈、老师或其它更需要到的人,为白业白报。
6、超过了自己的劳动所得,自己贪心接受,为黑白业黑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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