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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欢喜愿乐接受佛法的教
化,引导其向善。这是菩萨行者慈悲度化众生的四种方法。注意摄受不是提倡“大男子主义”,也不是说明一方高
于另外一方,而是建立在众生平等的基础上随缘智慧地帮助对方驾驭自己的内心,弃恶向善,没有任何高人一等的
想法与做法。这种行为也不是去建立一个有形或无形组织,借以发号施令指挥别人,而是通过理论上的交流共同提
高道德修养,为社会文明进步作贡献。同时佛家也不是精神控制,牵着别人走,而是讲“正认主人公”,“自己救
自己”,《佛光大辞典》:“……世尊于入灭之际,曾嘱咐诸弟子,其后唯以法为归依所,以自己为归依所,即法
洲、自洲,法归依、自归依,以法为标准,使自己之人格次第向上而趋向绝对理想之境地。”另外,佛家强调最后
也要打破对理论的执著,克服教条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即克除对佛法的执著。《金刚经》:“法尚应舍,何况
非法。”这种摄受是建立在回报国家、社会之恩,服务社会,依法行事,不超越道德规范、不脱离社会运行轨道的
行为。不是自认为“佛法大于国法”、“佛道大于王道”的狂妄行为。摄度众生要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是众生的性
格与心理接受能力实施不同的方法。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必须吸取。
2007 年7 月24 日发布于搜狐博客
114、翻越十重之妄
114、翻越十重之妄
一位朋友在博文《模糊语言与真如的整体性》 中留言:谢谢老师的讲解,又明白了不少法理。“悟后修证,
还有十重,翻妄即真。”“十重”是指什么呢?我理解的是十度之行,对吗?老师。
这里的“十重”指的是悟后“翻妄即真”的始终状态,不是指十度之行。这里的“妄”即迷惑于人的真心的
“凡夫十重妄”。据《禅源诸诠集都序》,它们是:
第一重,指一切众生皆有本觉真心。这正如一个富贵之人,端正多智,自住于自己的房宅之中。
第二重,本觉真心若未遇善友的开示,则难以觉悟法性(真心、佛性)。这如宅中人睡而不自知。
第三重,因本性不觉,所以妄念即起。这如于睡中而有梦境。
第四重,因生起妄念,所以有能见之相。这如梦中的念头、想法。
第五重,因为有“见”的产生,所以对六根(感官)、身体和世界的执著妄想随之出现。这正如梦中另见有身
体在他乡受苦,以及见到种种好恶的事情、状态。
第六重,见种种好恶的事情、状态,而不知这是从自己的念头所起的观念、妄想,还执著为正确的或者是永久
不变的,称为“法执”。这正如于梦中,必执著于所见的事物为实有,这是迷于其中不察觉的缘故。
第七重,因执著自己的观念为正确的或者是永久不变的,便有了自己与他人的强烈分别,称为“我执”。这正
如梦中,认他乡受苦之身为自己真正的身体。
第八重,执著于四大假合的身体为“我”,所以产生了情绪,贪爱于顺着自己心意的事物,嗔怒嫌弃于逆着自
己心意的事物,唯恐其对自己造成伤害。这正如梦于他乡之处,所见各种违顺之事也随之而起贪嗔之心。
第九重,因起贪嗔之心而造善恶等业(行为)。这正如梦中,或打夺相骂,或行恩布德。
第十重,善恶之业力如影随形,所以呈现苦乐之相。这正如于梦中,因偷夺打骂而受到惩处,或行恩得报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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