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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是對他生氣,他有一百種辦法讓她消氣,重新露出笑靨。

他似乎精通魔術, 憑空變出玫瑰花, 只是他會的魔術中最不起眼的一種。他對撲克牌的駕馭能力令人震驚, 在他的手中, 撲克牌就像印度街頭隨著笛音起舞的蛇一樣溫馴。和他打牌,她從來沒有真正地贏過他,但只要她露出氣惱的模樣,不管她手上的牌多麼劣勢,總能奇蹟般反敗為勝。

她生氣地質問他,是不是他在搞鬼。他卻溫柔地說:「德·夏洛萊太太,可否請你講點道理。我起碼離牌桌有半米遠。」

她氣鼓鼓地想,誰說離半米遠就不能出千了?她忘了在哪裡看過,有人已經發明出了一種不碰撲克牌就能出千的絕技……是在哪裡呢?噢,該死,他為什麼還叫她德·夏洛萊太太?

她皺起眉毛,直說了出來。

他頓了頓,聲音很冷淡:「難道你不是德·夏洛萊太太嗎?還是說,你讓我叫你伯爵夫人?」

因為這句話,她和他大吵了一架。

她怒沖沖地把他送的小玩意兒,推到地上,惱火地大叫起來:「你到底要我說多少遍,我根本不喜歡蘭斯,我喜歡的是你——你要是不信,你可以滾蛋!」

她氣得漲紅了臉,他卻站在陰影里,抱著雙臂,一言不發,像是沒聽見她怒氣衝天的告白一般。

於是,她更加生氣了,蓬勃的怒火趕走了剩餘的理智。她像毛髮倒豎的野貓似的,在屋子裡團團轉,摸到了父親留下的小左輪,把子彈塞進轉輪里,咔嚓一下按下擊錘,瞄準他,冷冷地說:

「我說,我喜歡你。你聽見了嗎?回答我!」

莉齊心想:「我終於被逼到這一步了,拿槍指著他,讓他相信我喜歡他。」

他卻不置可否:「如果開槍能讓你消氣的話,你開槍吧。」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她這輩子不想回憶第二遍。她當然不會開槍,但她忘了一種可能性——擦槍走火。他們剛見面時,他就冷嘲熱諷過她不怕擦槍走火。沒想到這一次真的走火了。

她忘了自己最終把槍口朝向了什麼地方——似乎是他,又似乎不是他——只記得走火的那一刻,他終於從黑暗中走了出來。但她沒能看清他的臉龐,她已經被嚇傻了,雙膝發軟,坐在了地上。

「砰」的一聲,煙霧帶著轟響騰開。

手-槍掉落在地毯上。

他似乎摟住了她,又似乎是因為中槍而倒在了她的身上。

她幾乎快要哭出來,渾身顫抖著,不知道有沒有打中他的要害:「你為什麼要讓我開槍……我……」

他用手指輕輕地梳了梳她的頭髮,一邊從口中拿出一顆子彈,一邊低聲安慰她:「我只是想給你表演一個魔術,用牙齒銜住子彈。我以為你開槍發泄後就能消氣。別哭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錯。」

她呆呆地望著那顆子彈,放聲大哭起來,簡直想要咬死他。他抱著她安慰了一個下午,用盡了各種辦法,卻還是無法消除她心中的恐懼。

她漸漸意識到,他是一個冷靜的瘋子,只有瘋子才會認為,表演吃槍子兒能讓情人消氣。

即使他們已經與真正的情人毫無區別,她也還是無法接近他的內心,甚至摸不透他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

他明明是活生生的人,體溫跟其他男人一樣炙熱,如同永不熄滅的火爐,毫無徵兆地攥住她的手腕時,能讓她像被燙傷似的微微哆嗦。

同時,他也是來無影去無蹤的幽靈。她和他在街上散步時,她永遠無法看見他的身影,他的聲音卻總能在她的耳邊響起,就像貼在她的耳邊說話一般。

他似乎去過很多地方,學識最淵博的教授也不會比他懂得更多,跟他在一起,永遠不會無話可說,除非他主動結束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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