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4/5页)
团团转的人,一定不是一个好惹的人。
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是一只装上了獠牙的兔子。
“你下去吧。”
叶缺点点头,吩咐道。
叶仙儿恭谨的应了一声,退出正堂。
白布衣出潮汐城后,向北面而去。
他刚离开潮汐城不久,立即有三人也从潮汐城出来,远远的跟在他后面。
这三人中,为首的是一个留着一撇山羊胡须的中年人,他微微眯起的眼睛里,闪烁着阴险、狡诈的光芒。
另外两人,其中一人生得尖嘴猴腮,一身师爷装束,手中抓着一把描金折扇,脸色有些阴郁,目光阴沉,时不时地划过一丝精光。
最后一人是一个大汉,身形高大威猛,仿若一尊铁塔。一脸地络腮胡子,如根根钢针一样,古铜色的皮肤在月光的照射下,微微泛起光芒。
这三人原本就是一座山头上的强盗,靠抢劫一些商队、生意人为生。
留着山羊胡须的人,是大当家,名为郑金辉。师爷装束的人,是山寨的二当家,兼狗头师爷,叫司寇艺,三人之中就数他的阴谋诡计最多。至于最后的那个大汉,则是三当家,叫王九。
机缘巧合之下,三人得到了一本残缺不全的修炼功法,踏上了修行者的道路。
但是,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三人以前就是以抢劫为生,踏上修行之路后,依然是靠抢劫为生。
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以前他们抢的是世俗界的人,修行之后,抢的是修行者罢了。
加上那本残缺的功法上面,有一种能够改变相貌的方法。在每次抢劫之前,他们都会先改变相貌,并且准备充分后才会行动,不论行动成功、失败都会迅速逃离那个地方。
典型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正因如此,长久以来,竟然没有一个修士找上他们的麻烦。
三人看到白布衣头顶上的气运精芒,就快要消失他们的视野里。
“跟上。”
郑金辉目光闪烁,沉声道。
第14卷第111节:第三十七章:击杀(1)
第三十七章:击杀
半个月很快过去。
在这半个月里,白布衣灵月升起便御剑赶路,煞月出现就落地修炼,一路向北,不知走了多远的路程。
由于他走的不是密林,是顺着《地理志》上所载的路径走的,而《地理志》上所载的路径,都是最为安全的路径。因此,半个月下来,他沿途并未遇上什么危险。
不过,从今天开始,白布衣就得小心了。
收起清泉飞剑,落在地上,看着前方被迷雾笼罩的密林,眉头轻皱。
根据《地理志》上的记载,这片密林名叫‘迷雾林’。终年雾气弥漫,更加诡怪的是,迷雾林之中的雾气,有隔绝神识的作用,神识探入其中,仿若陷入泥沼一样。不仅如此,迷雾林之中的雾气,还能够遮蔽气运精芒。
虽然,据《地理志》上面记载,迷雾林之中并没有太大的危险,但这本《地理志》乃是几百年前所撰。现如今,已过去几百年,谁知道迷雾林是否还和几百年前一样?
“饶过去?”
白布衣抬头仔细的查探了一下,迷雾林虽然称之为林,但其规模绝对不亚于一片绵延起伏的高大山脉,左右根本就看不到尽头是哪里。
而且,绕过去也不一定安全。
当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迷雾林上空御剑飞过去。但是,迷雾林以上百丈高空,都被迷雾所笼罩,以白布衣目前的修为,飞不到那么高。
“算了,修行本就是逆天之举,若是一味的前怕狼后怕虎,那还修行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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