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部分 (第1/5页)

价九元五角,便说:“好吧,买一个。 ”

这种情形最为常见,谁也没有引起注意。 可问题是这个小家伙拿着那个小模板并未放进手推车里,而是夹进了自己的大衣。 在孩子看来,既然妈妈同意了,这东西应该属于自己的了。

在超市出口,小家伙夹着的东西终于被电子设备扫描了。 当超市值班人员前来搜身时,小家伙还大声地叫道,“我妈妈给钱了!我妈妈给钱了!”

严格地说,这算是一个儿童教育题材类的小故事,对陈朝民也好,对店方也好,都可以趁机对小孩子进行教育,“在超市买东西,东西应该拿在手上或者放在车里”。 但中国的事情往往不是常理可以说得清楚的,店大欺客或客大压店的事情时有发生。 能在首都开超市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有些实力,所以事情竟然悄悄地向着复杂的方向发展起来。

“到保安室去解决。 ”店方要求道。

这算什么呢,陈朝民觉得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似乎有些小题大做了。 但在别人的地头上,血气方刚的陈朝民也只有忍气吞声。

“根据我们的规定,发现偷盗等行为,初犯按货物价值的百倍罚款,并写出检讨。 ”店方拿出自己的规定。

经过反复争论,最后罚款降为十倍,但检讨却不得不写。

问题出来了:五岁的小孩子会写检讨吗?所以只得家长代写。 陈朝民那天的委曲啊,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把年货和哭哭啼啼的孩子弄回家,虽然心头窝火但事情毕竟过去了。 陈朝民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只当是被狗咬了一口。

第二天,陈朝民高高兴兴去上班,手下几个小兵见到陈朝民神色诧异,陈朝民问了句“大家怎么啦?”并未往心里去。 一会儿后,主管叫他到办公室去一趟。 陈朝民高高兴兴地说了声:“欧阳主管好,找我有什么事?”

“你看吧。 ”那个叫欧阳的主管扔过来一张报纸。 脸黑黑的。

《天眼员工竟为小偷》!触目惊心的标题和一幅巨大的图片,向世人展示着一个叫陈朝民的天眼保这正在超市里写着“检讨”。

陈朝民顿时觉得天塌下来了!

“五角大楼”保安部最后给予陈朝民的处理结果是“开除”!

三天后,陈朝民觉得这事不能就此算了。 他认为自己没有错,一个五岁的孩子懂什么?谁也可能犯类似的错误。 所以,他再次来到天眼法律部,递上了自己的申述书。

又过了三天,陈朝民在天眼总部见到了传说中的“顾问”罗轹。 罗轹在听陈朝民叙述了一遍事情的经过后,只说了一句:“小陈,这事你没有错!下午就去保安部上班吧。 不过,最后与超市打官司时希望你能出庭作证。 ”

罗轹在半个小时的时间里,通过观察发现陈朝民所说全部是事实。 而且发现陈朝民对天眼集团非常忠诚。

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超市无中生有,报纸黑白颠倒,天眼再不反击,就对不起自己世界第一的称号了!

这本来就是天眼的老本行。 法律部、调查部全部动员起来,各种合法的、非法的、公开的、隐蔽的手段能用则用,罗轹、敬风、陈剑等世界超级大腕亲临一线,投入了像创业初期的精力与激情。 甚至有人建议把蓝卫国的龙魂部队调回大陆,不过遭到了罗轹的反对。

在没有找到真正的敌人之前,罗轹不愿意搞得太过恐怖和血腥。

……

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触目惊心的事例摆在了罗轹的案头。

这家叫“爱多”的超市集团,以及上百起媒体事件,最终的目标都指向一个背景十分深厚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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