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2/5页)
“轰轰烈烈的过程不也是恋爱的必备条件?”方筝慵懒地回应。
“得了,绝大多数的人在恋情这么被干扰之下,早就一脚踢开男伴了,你的忍耐力居然这么好,可真是破天荒地首见。”他一向了解“耐性”不是方筝的优点。
方筝点头:
“我确实感到很烦了,所以我那个对我个性了若指掌的男朋友一从绿岛回来后,便又开始忙了。他不会让我有藉口甩掉他。”
“你真的去绿岛了?方范告诉我时,我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哩!”他讶然而笑。
“让他体会一下绿岛的滋味,就会明白爱上我之后所做的弃暗投明行动是再正确也没有的了。嘿!说真的,那边的确风光不错,建个别墅在那边,绝对清幽得不被打扰。不过海风是大了些。”
“咦,他怎么也来了?”林淳棕看向正走过来的赵衍夫,不觉轻笑了出来,这人不会特地前来自讨无趣吧?
“不意外,意外的是今天他怎么没有带保镳?也没有美女?老天……他身边那个化妖怪般的女人是谁?”方筝一反慵懒,兴致勃勃地问着。难得又有人跑来给他消遣,人生多么有趣呀!
林淳棕回头看她,疑道: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风御骋当过保镳的那几个老板,在他离开后。便没有任何一个混混敢接受他们的聘用了;他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让那些打手拒绝高薪,就是不接受与你有过节那些人的聘请。我还想问你怎么回事哩!还有,赵公子上个月结婚了。他旁边的女人是他妻子,大他十岁,也是控有他们家百分之五十股份的大股东。蜜月期间他比较安分,不敢找美人跟在一边。”
方筝心中尚在消化这些小道消息,原来风御骋是用这方式代她除去一些骚扰呀!她还以为他老兄唯一的手段是去恐吓那些老板哩!手段高竿许多,就是不知道他怎么折服那些打手级的人物?
“这女人是谁?没看过哪家千金有这等长相。”她对那女人的衣着装扮简直是叹为观止。
他忍住爆笑的冲动,告诉她最近上流社会男士们给那女人的评语:
“叶桐沂的评语最为精采:”千山乌飞绝,万径人踪灭。“;还有,还有方范那小子所说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女士是东南亚华裔,父亲是新一波炒地皮致富的暴发户,当然她本身也就尚没有足够的品味去打理自己,老以为化浓妆,穿百万名服就是高贵有气质。”
男人的口德就是这么坏,老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有这么恐怖吗?那女人只是不合时宜而已呀。虽然粗俗得吓人,但——哈哈哈……
沉鱼?鱼看了溺死在水底。
落雁?雁子看了休克而亡,掉下来。
闭月?月光也不忍照出她的尊容。
羞花?花儿看了也会立即收起花苞,不愿开花。
笑得差点被口水呛死,方筝努力想着让嘴巴回复正常的形状,道:
“他们——不会是想拿他们贫乏的所有,来向我炫耀吧?还是纯粹只是来”恭喜“我被黑道追杀?”
“后者吧!我想赵衍夫再笨也知道他的老婆没有被炫耀的本钱。”
他们很有默契地起身,迎接那两人的到来。
赵衍夫露出自以为深沉莫测的奸笑:
“你还没死呀,方筝?我还以为你就算没死地会躲在家中天天哭。这样出来晃,不会有事吗?”
他一定很希望方筝脸上惯有的自信笑容消失,否则不会每字每句都绕在传闻上转,林淳棕怜悯地明白赵衍夫这个人永远不会有学乖觉悟的一天;也注定了他要闹笑话供人笑的一生。
“我当然还没死,这是有原因的。”方筝笑得坏坏地,并且慎重其事地回应他死不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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