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部分 (第3/5页)

异兽何名?真有这么厉害么?”

怪兽身长两丈余,浑身鳞甲大如蒲扇,乌光闪亮中透出青色,尾像蚊尾,钢毛长有三尺,又小又丑,正应了一句谚语:狗尾续貂。下有四条木柱形粗腿,短得可怜,腹离地不过尺余,腹下鳞甲拖地,腿没有鳞。只有粗皱的蓝色厚革,五只铁钩般尺长脚爪,端的骇人。

头上鳞甲稍小,但也有海碗大小。两侧有两只小耳朵,有等于无。两只巨大眼暗,被两扇附有小鳞甲的眼睑盖住,两眼之中有一个创孔,鲜血汩汩流出,伏鳌剑已经没入额中,可见逸云用力之猛。

大鼻孔之下,是一个突出的血盆大口,两排森森巨齿,令人望之生寒。上唇突出处,跷起一支亮晶晶的尺余长角,锋利如刀,唇侧有蓝色卷须,长仅半尺,坚硬无比。整个兽身粗约两人合抱,重量恐怕不下五六千斤以上。

而头顶鳞甲中,夹住两个浑身长满深蓝色绒毛,腻滑光亮的蝙蝠,翼展约有两尺,正无助地扇动膜翼,脑袋被鳞甲夹住,尖鸣不已,膜翼上的利瓜,正徒劳地钩抓那坚逾金钢的鳞甲。

逸云将火折子交在姑娘手中,扬了扬紫电剑,说道:“这是洪荒异兽龙犀,别看它蠢笨,其实极为灵敏,行动如风,双手可摧山裂石,尖角可铲铁如泥,宝刃不伤,只有用它本身之血,方可使其变软。生长于洪荒沼泽之地,早已绝种千万年,想不到竟在这儿出现。由彻骨寒风来处估计,下面定然有万古洪荒泥泽深藏此物。”

姑娘又问道:“这吸血神蝠又是何物?”

“也是古代异兽之一,爪有奇毒,专吸人兽血液,沾者必死,十分难治。且生性凶暴,列为字内奇毒之一。但此物通灵,如被人收服豢养,则至死依主,可听命驱策,故称神蝠。

据说,元朝至正二年,关东之雄摘星圣手贺杰,曾经养有一头,称雄关外三十年。最后他在长白天池之东白头山下,与元金两国大军激战四昼夜,力尽而死,神蝠亦被元军利用贺大侠遗骸诱入于陷阱之中,用火活活焚毙。

那一次惊天动地的惨杀,死在神蛹嘴爪之下的官兵,不下三百之数;可见这东西确实有多厉害了。”

“那我们可否收服这两头神蝠?”姑娘见猎心喜,伸手要去摸那蓝光闪闪的绒膜。

“天!你好大意啊!要让它的爪沾手,祛毒归元散不知能否救你!”他赶忙捉回她的手。

“不管,我要它们。”姑娘撤赖了,小腰儿一扭,双丸微颤,小嘴儿微噘。她自己不觉得,逸云可心中一荡。

他无可奈何地说道:“亲亲,可不成啊,连放它我也不敢哩,只好杀了方免贻害无穷;”

“你说过神蝠通灵,我们救下它们,相信它们会感恩的。”

“要一放开,就让它咬上一口,岂不冤哉。”

“试试看嘛,我们可以自卫。”

“好,等会儿。火折子快烧完了,我先取出龙犀的眼珠作为照明之用,也可防备万一。神蝠飞行无声,惟有用目监视。”

他用紫电剑割开龙犀眼膜,挖出亮晶晶地碗大眼珠,用掌运内力揉掉外层,最后现出两道光华耀目的乳色大珠,足有核桃大小,三丈之内,光线可辨。

纤毫光芒一现,姑娘“哎……”一声娇唤,羞得躲在逸云背后,伏在他背上不许他转身。

逸云反手递给他一粒明珠,正色说:“还我本来,事急从权。亲亲,有事正待分神,羞恶之心,足以误事。”

“哥……”她接过珠收了火折子,仍不敢现身。

“小心了。你用伽蓝剑护身,我要放神蝠了。”

姑娘赶忙离开,抓起伽蓝剑,高擎宝珠凝神戒备,星眸紧盯着神蝠。有事分心,她暂时忘记了羞耻。

逸云叫道:“蝠儿,可别找麻烦,我救你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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