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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隱藏。我沒有私人的東西。我的特異功能就是要為公眾服務。惟有這個功能是我的私有財產。任何人都是可以天真的,因而是富有的。
我含蘊著,並養育著珍珠,直到它的完美之時。
恢復健康以後的梭羅又住到了愛默生家裡。稍後,他到了紐約,住在市裡的斯丹頓島上,在愛默生弟弟的家裡。他希望能開始建立起他的文學生涯來。恰恰因為他那種獨特的風格,並不是能被人,被世俗社會所喜歡的,想靠寫作來維持生活也很不容易,不久之後,他又回到了家鄉。有一段時間,他幫助他父親製造鉛筆,但很快他又放棄了這種尚能營利的營生。
於是到了1844年的秋天,愛默生在瓦爾登湖上買了一塊地。當這年過去了之後,梭羅得到了這塊土地的主人的允許,可以讓他&ot;居住在湖邊&ot;。終於他跨出了勇敢的一步,用他自己的話來說:
&ot;1845年3月尾,我借來一柄斧頭,走到瓦爾登湖邊的森林裡,到達我預備造房子的地方,開始砍伐一些箭矢似的,高聳入雲而還年幼的白松,來做我的建築材料……那是愉快的春日、人們感到難過的冬天正跟凍土一樣地消溶,而蟄居的生命開始舒伸了。&ot;
7月4日,恰好那一天是獨立日,美國的國慶,他住進了自己蓋起來的湖邊的木屋。在這木屋裡,這湖濱的山林里,觀察著,傾聽著,感受著,沉思著,並且夢想著,他獨立地生活了兩年又多一點時間。他記錄了他的觀察體會,他分析研究了他從自然界裡得來的音訊、閱歷和經驗。決不能把他的獨居湖畔看作是什麼隱士生涯。他是有目的地探索人生,批判人生,振奮人生,闡述人生的更高規律。並不是消極的,他是積極的。並不是逃避人生,他是走向人生,並且就在這中間,他也曾用他自己的獨特方式,投身於當時的政治鬥爭。
那發生於一個晚上,當他進城去到一個鞋匠家中,要補一雙鞋,忽然被捕,並被監禁在康城監獄中。原因是他拒絕交付人頭稅。他之拒付此種稅款已經有六年之久。他在獄中住了一夜,毫不在意。第二天,因有人給他付清了人頭稅,就被釋放,出來之後,他還是去到鞋匠家裡,等補好了他的鞋,然後穿上它,又和一群朋友跑到幾里外的一座高山上,漫遊在那兒的什麼州政府也看不到的越桔叢中‐‐這便是他的有名的入獄事件。
在1849年出版的《美學》雜誌第一期上,他發表了一篇論文,用的題目是《對市政府的抵抗》。在1866年(他去世已四年)出版的《一個在加拿大的美國人,及其反對奴隸制和改革的論文集》收入這篇文章時,題目改為《論公民的不服從權利》。此文題目究竟應該用哪一個,讀書界頗有爭論,並有人專門研究這問題。我國一般地慣用了這個《消極反抗》的題名,今承其舊,不再改變。文中,梭羅並沒有發出什麼政治行動的號召,這毋寧說正是他一貫倡導的所謂&ot;更高的原則&ot;中之一項。他認為政府自然要做有利於人民的事,它不應該去干擾人民。但是所有的政府都沒有做到這一點,更不用說這個保存了奴隸制度的美國政府了,因此他要抗議和抵抗這一個政府,不服從這一個政府。他認為,如果政府要強迫人民去做違背良心的事,人民就應當有消極抵抗的權利,以抵制它和抵抗它。這篇《消極抵抗》的論文,首先是給了英國工黨和費邊主義者以影響,後來又對於以絕食方式反對英帝國主義的印度聖雄甘地的&ot;不合作運動&ot;與&ot;非暴力主義&ot;有很大的作用,對於1960年馬丁&iddot;路德&iddot;金,在非洲爭取民權運動也有很大的作用,對托爾斯泰的&ot;勿以暴抗暴&ot;的思想也有影響,以及對羅曼&iddot;羅蘭也有一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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