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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章雷世军一眼便认出了是周镇的军人。他有些好奇周镇的人怎么到了这里,莫非是为了牧场的马匹而来。

就在他疑惑不定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中间一辆勇士吉普车上有一个他相当熟悉的人,情不自禁地雷世军站了起来,高声叫道:“吴欢,我是雷世军。”

吴欢突然听到路旁传来喊声,转头过去一看,那不是雷世军吗?那个秦镇的猎人,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他。

他立刻让车队停了下来,让雷世军一行人坐进了自己的吉普车。

原来吴欢到这里的目的,正是秦镇牧场里的马匹,吴欢所携带的油料已经开始不足了,如果不能找到代步的工具,整个部队就得靠双腿走路,那么多辎重,如果没有驮马,部队的机动速度将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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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红眼宝马

雷天行40出头,看上去就像一个50多岁的人,之所以这么显老,是因为他长期在草场生活,高原地区的强烈日照让他的肤色变成了紫铜色,一张沧桑的脸上布满了皱纹,额头裹着一条白色的汗巾,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烟杆。

又有两头丧尸过来了,雷天行对付它们已经是轻车熟路,他把烟杆往腰上一插,手放在嘴角打了一个唿哨。一匹通体黝黑的高大马匹呼啸而来,这马端是与众不同,便是那对如同红玛瑙一般的眼睛,便让人称奇。更不要说它那肩高达到1。8米的庞大身躯,与中世纪欧洲的重装骑士所用的战马相比也更胜一筹。这匹马被老雷换作“黑炭”。

别看雷天行显得老态龙钟可上马的姿态跟一个矫健的小伙子一般,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个侧翻便上了马背。到了马上雷天行就像是变成另一个人,他“哟呵呵”的吆喝起来,整个马群便跟着黑炭在操场上狂奔起来,蹄声如雷,如同一片潮水一般向两头不知死活的丧尸冲去,片刻之后,马群过去,草地上留下两滩红色的烂泥,除此外什么也不见了,那两头丧尸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不,它们并不没有消失,它们只不过被马群踩成了烂泥,成为一堆肥料,为绿油油的草场提供着新鲜的养分,来年那里的草会特别茂盛,马儿们也特别喜欢这样鲜美的青草。

雷天行正要带着马群往更远处赶,他突然听见了牧场驻地传来枪响声,到底是怎么回事?雷天行皱着深深地眉头,看着远处高高矗立的几个大草垛下面的简陋木棚屋。

当雷天行回到棚屋时,他看见了自己的亲侄子——雷世军。这个喜欢四处冒险的侄儿带着一群军人已经控制了牧场驻地,伍霸天的一群下属,要么被捆绑起来跪在院子里,要么就躺在地上成了一具尸体。

不待雷天行发问,雷世军主动上前说道:“叔,这些人是周镇的战士,伍霸天已经被他们打死了,我们跟他们一起走吧。”

雷天行心里一惊,没想到这么凶恶的人也有人收拾,当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感概之后,雷天行的第一个念头便是,离开马场这些马儿今后怎么办?

他带着疑惑的目光看了周围的战士一眼,拉着雷世军到了一旁小声问道:“上万马匹,便是这马场也不能全养活,得四处游牧,如果离开马场,怎么个养活法?”

雷世军乐呵呵地说道:“他们的首领我见过,是一个讲义气的汉子,我们去投奔他们,今后叔的这些马可是宝贝,据我所知,到处的油都是越用越少,那些车辆经过这几年的磨损,很多都不能开动了。反而这些马,尤其是其中变种了的马,跑得又快,耐力又好,最终必将取代汽车,不然伍霸天用这么多草料把马喂起来干什么,他必定也指望着这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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