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 (第1/5页)

了许多,我觉得女孩子还是应该有女孩子地样子,就象”说到这里,曹亚男偷偷看了天赐一眼,心里一酸,小声说道:“就象你那个小学同学一样。”

“我小学同学?你是说素文?呵呵,你和她根本是两种类型的人,不可能和她一样的啦!”天赐笑着摇着头,他实在是无法将曹亚男和黎素文地性格联系在一起。

“不一样就不一样,我就知道你只喜欢她!”曹亚男觉得心里一阵委屈,眼眶里忽然充满了泪水,转头往跑道上跑去。

“曹亚男!”天赐在后面大声叫她,但是曹亚男却充耳不闻,跑地远了。

“这个死丫头,发地什么神经?”天赐想追上去再好好问问她,但是一看时间不早了,上午还有课,只好作罢。

××××

下午250,实验楼。

天赐按那个林伟杰所说的地址,找到了实验楼地地下室。下午在实验楼里上课的班级不多,大多集中在34楼,一楼空空荡荡。:人。

天赐刚到地下室的楼梯口,就听到下面隐隐传来喧嚣的乐器声,看样子乐队已经开始排练了。

三步两步走下楼梯,乐器的声音从眼前的大铁门后传出,比上面要清晰了许多,他们正在演奏的乐曲听上去很耳熟,好象是‘信乐团’的成名作【死了都要爱】。

忽然,一个男声和着音乐传了出来。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只要你勇敢跟我来,爱不用刻意安排,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

在别一开怀就怕受伤害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这个人的演唱功力一听就不一般,无论是在气息的运用上和对音准、节奏的控制上,都掌握的十分好,由于信乐团的歌,有的地方需要飙高音,他竟然也能够游刃有余,实在太高的地方,他就用技术做巧妙的处理,把这首歌曲的特点发挥地淋漓尽致。

莫非他就是乐队现在的主唱?天赐心里想着,看了看表。2分,时间差不多了,和林伟杰约在了3,拉了拉眼前的大铁门,铁门是虚掩的,里面没锁,天赐把铁门轻轻拉开,走了进去。

地下室的空间很大,足足有四、五百平方米。靠墙堆满了乱七八糟的纸箱子,估计这里的另一个用途是实验楼的杂物间。

当中被清理出来一个大大的空间,摆着架子鼓,电子琴等乐器。地上拖着电线,地下室地顶灯全部打开着,五名年轻的男女正沉浸在自己营造出来的音乐氛围里。

唱歌的是一个中等身材地男生,留着长发。略微有些胡子茬,穿着皮衣皮裤,一副彪悍的打扮。

鼓手居然是一个身穿紧身迷彩背心、头发挽起来的漂亮女生,她打鼓的手法潇洒有力。很帅又很是老练,一看就知道绝非一日之功。

键盘手身材很高,大概在1米80右。中长地头发烫得稍微有些波浪。鼻子很挺。身穿一件真丝衬衫,给人一种很酷的感觉。

贝司手竟然又是一个女生。长发披肩,下身穿着一条蹦得很紧的豹纹紧身裤,上身穿了豹纹小背心,把美好身材展露无余,显得十分性感火辣,而且她表演欲很强,演奏时,身体摇摆舞动,手指在琴弦上飞速拨动,头发飞扬激荡,很是引人眼球。

吉他手是一位剃着板刷头的男生,他地脸部轮廓线条分明,黑色背心,黑色牛仔裤,和女贝司手相比,他的动作要小得多,两人一动一静,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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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都要爱,不哭到微笑不痛快,宇宙毁灭心还在,穷途末路都要爱,不极度浪漫不痛快都要爱:|沸腾才精采”

一首歌曲已近尾声。

‘好!~!!’天赐忍不住鼓起掌来,这个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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