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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的情况下。未处理的废水或受病原沾染物,直接排放于环境中,可能污损饮水、食物或碰触口、鼻黏膜之器具,以及如厕后清洁不完全,藉由饮食过程可导致食入者感染。主要病原可为病毒、细菌、寄生虫,如霍乱、A型肝炎、小儿麻痹、轮状病毒、弓型虫感染症(T。 gondii)。于发达国家也可能发生。有时,某些生物因体表组织构造不足以保护个体,可能因接触患者之排泄物而受到感染。正常情况下在人类族群中不会发生这种特例。

4.接触传染

经由直接碰触而传染的方式称为接触传染。这类疾病除了直接触摸、亲吻患者,也可以通过共享牙刷、毛巾、刮胡刀、餐具、衣物等贴身器材,或是因患者接触后,在环境留下病原,达到传播的目的。此类传染病较常发生在学校、军队等物品可能不慎共享的场所。例如:真菌感染的脚气、细菌感染的脓包症(Impetigo)、病毒在表皮引起增生的疣;而梅毒的情况特殊,通常是健康个体接触感染者的硬性下疳(chancre)所致。

性传染疾病包含任何可以藉由性行为传染的疾病,因此属于接触传染的一种。因艾滋病在世界流行状况甚为严重,医学中有时会独立探讨。性传染疾病通常主要感染原为细菌或病毒,藉由直接接触生殖器的黏膜组织、精液、*分泌物或直肠所携带之病原,传递至性伴侣导致感染。若这些部位存有伤口,则病原可能使血液感染带至全身各处。

5.垂直传染

垂直传染专指胎儿由母体得到的疾病。拉丁文以“in utero”表示“在子宫”的一种传染形式,通常透过此种传染方式感染胎儿之疾病病原体,多以病毒和活动力高的小型寄生虫为主,可以经由血液输送,或是具备穿过组织或细胞的能力,因此可以透过胎盘在母子体内传染,例如AIDS和B型肝炎。细菌虽较罕见于垂直感染,但是梅毒可在分娩过程中,由于胎儿的黏膜部位或眼睛接触到母体*受感染的黏膜组织而染病;且有少数情况则是在哺乳时透过乳汁分泌感染新生儿。后两种路径也都属于垂直感染的范畴。

6.血液传染

主要透过血液、伤口的感染方式,将疾病传递至另一个个体身上的过程是血液传染。常见于医疗使用注射器材、输血技术之疏失。因此许多医疗院所要求相关医疗程序之施行,必须经过多重、多人的确认以免伤害患者,于捐血、输血时,也针对捐赠者和接受者进一步检验相关生理状况,减低此类感染的风险。但由于毒品的使用,共享针头的情况可造成难以预防的感染,尤其对于艾滋病的防范更加困难。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冒,肺结核,腮腺炎,麻疹,百日咳等 (空气传播)。

消化道传染病:蛔虫病,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等 (水、饮食传播)。

血液传染病:乙型肝炎,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丝虫病等 (生物媒介等传播)。

体表传染病: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破伤风,淋病等 (接触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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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传染病及其分类

由于已知传染性疾病中,部分可对人类造成重度伤害,或是可能引发大流行,许多国家因此借用政府的公权力,协助医疗体系严密监控这类疾病的发生及后续发展,避免疫情扩大。这些传染病特称为法定传染病。在相关法律下,通常医师有义务依照疾病分级,在指定的时间内或以规范的流程向卫生主管机关进行通报。

《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8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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