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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到這裡基本已經結束,作為辯護方死不承認侮辱罪,打掉誹謗罪。控方指控的誹謗罪被卡死,一些帖子雖然是捏造,但拿不出手。比如稱犯肆是牲畜,這是誹謗還是謾罵呢?因為大家都知道犯肆不是實質上的牲畜,所以構不成誹謗。
加上兩名控方臨時接手,帖子數量以百萬為單位,根本看不過來。控方在幾次嘗試後終於放棄誹謗罪,開始結案陳詞。控方說明法律的準則,辯方則說明陪審團的重要。
……
在十分鐘的休庭後再開庭,桑尼問:「陪審團有結果了嗎?」
陪審長宣布:「陪審團裁定:被告網絡暴民誹謗罪名不成立,被告網絡暴民侮辱罪不成立。」
桑尼:「退庭。」
「稍等。」管家上前,看手機一會:「畢竟是真人秀,請陪審團說下情況。」
陪審長回答:「情況很明顯,我們沒有侮辱他,我們是憎恨他。對此我們沒有任何不同意見。」
管家問:「犯肆沒有違法,是法律有問題嗎?」
陪審長回答:「當然,見死不救本就應該入刑。」
管家問:「請問,你會游泳嗎?」
陪審長回答:「不會。」
管家問:「假設你在河邊看見小孩溺水,你會下水救助嗎?」
陪審長:「我不會游泳,但是我會幫忙報警。」
管家問:「犯肆也報警了,你的行為難道不是見死不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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