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4/5页)
得标致又听话,事业一帆风顺,儿子上了军校,模样继承了父母的全部优点,除了有点霸道有点花心有点爱骂人有点爱耍赖有点爱撒谎外,其他都是完美的。尤其是眼睛,简直让戴碧珠最喜欢,简直跟自己的一模一样。戴碧珠的父亲是上海斧头帮的老大戴士魁,虽然年事已高,却是德高望重。下一任斧头帮帮主已经内定了,是戴碧珠的哥哥戴玉龙,是个混世魔王的坯子,无恶不作,危害四方——但这八个字却是黑社会的标志。
戴碧珠小时候很霸道,这是遗传。
张定邦走到门口,张少廷突然想起了什么,放下手中喝了一半的牛奶,对父亲道,“爸,咱们今天换个车开,你开轿车,我开军车”。“为什么?”张定邦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没什么,就是开车的时候被个傻司机给撞了一下,车灯有点破”。张少廷说这话的时候明显底气不足,明明是他自己的错,全部推到了司机身上。
“啊,你这个混小子,我的新车啊!”张定邦心里发毛,真后悔把车借给了这个家伙。
“换嘛,我觉得开军车让我感到自己有种军人的自豪感,这不正是你要求我的吗?”张少廷把钥匙塞到父亲手里。
“你这个败家子啊!”张定邦大吼一声,实在忍不住了,“车是随便乱开的吗?出了事情怎么办?”“以后我会小心的,我以委员长的名义发誓”。张少廷举起右手,眼神却无助地看着母亲,对他无限溺爱的母亲。
戴碧珠噗哧笑了,哪里有这样的发誓!随口说道,“唉,我说张军统,我看你也不是小器的人”。“好吧,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月内不准逃课,开车要慢速”。张定邦把钥匙拿出来,郁闷不已,今天要开重要会议,听说是有机密事件宣布,开个破了车灯的车出席,实在是一件没面子的事情。
张定邦对这母子俩,只是无奈,只得乖乖就范。
张定邦一走,张少廷高兴得跟猴子似的,跳到戴碧珠面前鞠躬,“谢谢年轻貌美高贵大方雍容华贵贤良淑德艳惊四方青春永驻的戴碧珠小姐!”正说得开心,一个爆栗磕上了他的脑袋,张少廷躲闪不及,哎哟了一声,戴碧珠道,“以后开车再这样鲁莽,仔细我扒了你的皮!你要是出了什么事,你爷爷会拿我问罪的”。“明白了,我会小心。我该走了,姆妈保重”。张少廷吻了吻戴碧珠的额头,一出门就看见停在大院子里积雪旁边的军车,心里别提有多舒服了,打开门跳进去开走了。
黄埔军校里都是些意气风发年轻气盛的家伙,可别小看任何人,也许随便一个军官将来都是抗日战场上的精英。
一个星期,曼丽都没打电话给君初,君初也未到电台来找过她。曼丽心里觉得有点失望,是不是那一脚踹得太重了,伤了他的自尊心?一看见那束马蹄莲,花茎很短了,花蔫着,说不出的丧气,顺手拿出来扔在垃圾桶里。曼丽心里有点难过,他难道就这样放弃了吗?
其实自己心里是喜欢君初的,只是恨他太着急。没有性经历的女子总是以为是君子的男人就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忍耐着。果子没熟就急着摘,吃到嘴里的不高兴,果子自己也不高兴,迟早是你的,急什么!
其实忍耐对于君初来说有些困难,那截人肉香肠根本不听自己大脑的指挥,非但不听,还经常妄图反过来指挥大脑。那天晚上强吻的过程就是肉体战胜意志的过程,那东西谁的话都不听,想起来就起来。谁解男人苦,右手最清楚。当然,左撇子是例外。君初那天晚上回家洗澡的时间特别长,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有点像便秘的叫喊,其实是在呻吟。喷薄而出的那一瞬间,思维定格在曼丽与自己交欢的瞬间,姿势是传统式,可见君初是传统的男人。
君初这个星期深刻反省,也给曼丽点时间考虑。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偶尔会约老杜喝酒,也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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