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2/5页)

情合理。

酒楼不似大堂,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坐进一个楼层,其他人怎么安排的容修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和栖梧被安排在了主层楼的角楼。对容修而言,这是个好位子,虽然旁边附带一只话唠。

“容小兄弟,正巧啊。”于志思笑眯眯道。他这两天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把扇子,大冬天摇得寒风阵阵的,偏生自己还挺喜欢。

“于兄。”容修不冷不淡地应了一声,自顾自夹菜吃。

于志思的话唠属性不是白白被扣上的,就算容修态度冷淡,没有听他说话的兴致,他也能一个人把两个人的话给说了,还不带搁楞。磨磨蹭蹭许久,那边两位新人已经拜完天地了,于志思还没有把话说完的意思。

容修对他一直还算客气,不嫌他吵也不嫌他烦,顶多就是无视。而就是这无视,让于少侠有点不平衡了。

他郁闷地看着容修又往碗里夹了一筷子菜,有些酸溜溜地道:“每次见到容小兄弟,在下便会想,难道容小兄弟家中没有可口的饭菜,怎么连说话的间隙都不忘给自己碗里夹东西?”

容修停了筷子,看了他一眼:“食不言寝不语,江湖人虽不拘于此,但是于少侠……”容修微笑着问他:“容修何时说过,自己是江湖人士?”

于志思微楞,刚想说什么,却见容修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面前的食物上。

面前的这个小少爷虽然贪吃,但动作优雅,丝毫没有江湖人的粗旷豪迈以及流气。他不停地在动嘴吃东西,可若是仔细看便能发现,他的动作很散漫,夹菜的频率也不高,懒懒散散的样子根本不像在正经吃饭,更像是无聊之极的消遣。

“那容小兄弟,是官家的人?”于志思面露好奇地凑过去,压低声音问道,心里却已是千回百转。

作为黎城的第一把手,又是沙野狼邱荻为至交好友,莫清流的社交圈很广,并不仅仅牵扯于江湖,更有一部分来着与朝廷和商户。这些人中的许多人不愿与江湖多做牵连,并未参加莫清流的“洗手宴”。

先前于志思之所以判断容修是江湖人士,很大一部分原是便是容修参加了“洗手宴”,并且座位与自己安排在一处。加上栖梧的一看就是练家子,于志思便被局限了的思维干涉,做出了并不完善的判断。现在想来,比起师兄师弟的猜测,以栖梧对容修的态度来看,主仆更加符合情理一些。

容修懒懒地靠在椅背上,看着两个穿着太红衣服的新人相互拜叩,漫不经心地应了声。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看着披着鸠栖皮的人穿上新郎官的红衣,和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子拜堂。诚如他对莫清流所说,这个人并非他所认识的鸠栖,可是心中仍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

其实在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鸠栖已经死了。只是存着侥幸心理,想着或许只是搜索人员的失误,或许又是容潜导演的一场不入流的舞台剧。

可现在,他的眼前真正出现了一个和他想象中,长大后的鸠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容修不得不承认,鸠栖是真的,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没有任何的理由,失忆也好、态度也好,都不是容修做出判断的根据。

以前说过,自从容修以精神体在不知名的空间内飘离过一阵之后,他的脑容量似乎被刺激开发了不少,记忆力无与伦比的强悍。

在容修看来,一个人的相貌、声音、体型,会根据时间的推移所改变,但一个人的骨骼脉络却不会。近距离的观察,只需要一眼,容修便知道莫意不是自己要找的人,不是他的鸠栖。

而已容潜的本事,若非真的没有办法,也不会用上替身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假的永远都是假的,无论他与真的有多相似。

而在千里之外的清修山庄,容潜砸掉了一个杯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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