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第4/5页)

阿瑟斯有些悲哀。他爱上的少年真是聪明至极,总是能用他的话将他堵回来。是的,有的时候只要一眼就够了,可是他一眼就确定的人选的并不是他。

即使知道他是阿瑟斯·埃里克,即使知道他可以决定他的命运和生死,他爱上的少年依然坚定地选择自己所爱的那个人。

阿瑟斯松开了姬瑾荣:“你并不讨厌我,对吧?如果没有那个人,你会喜欢我吗?”

姬瑾荣沉默下来。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喜欢上一个人吗?事实上姬瑾荣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他喜欢别人的开朗,喜欢别人的热情,喜欢别人的优雅,喜欢别人的聪慧——

以前他喜欢他所见到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能来到病榻前看他,对他而言就是很好很好的事。他也许永远都无法见识外面的一切,但是听他们眉飞色舞地说话就觉得很高兴。

对他来说,每一个人都是可爱的。也许他们会有点不可爱的地方,也许他们会遗忘了和他这个病重之人的约定,但是他生命里能邂逅到的人本就不多——每一个人对他而言,都是值得珍惜的。

后来他有了重回人世的机会。只是他生活的世界不再是他们的大周,而是一个个陌生的时代。

他仍然珍惜所遇到的人,也喜欢所遇到的很多人。

但是,他真的会爱一个人吗?

以前魏霆钧一点都不在意。

魏霆钧总说,两个人能重逢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现在魏霆钧什么都不记得了,光靠他来寻找,他真的能认出魏霆钧吗?

姬瑾荣说:“我不知道。”

阿瑟斯看出了姬瑾荣的黯然。上一次提起“那个人”时,姬瑾荣也露出过这样的神情。自责、忧心、悲伤——

阿瑟斯说:“那么,留在自由军中吧。只要我还是自由军的首领,你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他单膝跪地,抓起姬瑾荣的手轻轻亲吻姬瑾荣的手背,“我以阿瑟斯·埃里克的名誉起誓,谁要想伤害你,必须先跨过我的尸体。”

姬瑾荣的心微微发颤。他感觉这一幕是那么地熟悉,熟悉到令他心跳猛然加快。明明头发不一样,明明眼睛不一样,明明鼻子耳朵嘴巴都不一样,此刻的阿瑟斯却与他脑海中许多影影绰绰的影子慢慢重叠。

魏霆钧说过,只要他不愿意,“老天”是没有办法将他们分开的。因为在每一个世界,他都曾以灵魂起誓,永远只效忠于一个人——当一个人的信仰已经超脱于主脑所能干扰的范围,那么主脑根本没法拿他怎么样!

在阿瑟斯说出誓言的时候,很多画面随之来到姬瑾荣的脑海中。在雪山下,在火山底,在大海中,在森林里,在沙漠深处,在浩瀚无垠的星空,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不管是何等险隘的环境,都出现过那么一个笔挺的身影。

那个人一次次以生命起誓,永远只忠诚于一个人,永远不会放弃等待重逢到来的那一天——

最后,那一个个身影蓦然重叠成一个人——

在他并不知情的时候,他独自为了他们的重逢走过一个一个世界——

即使遗忘了一切,即使已经不记得心底的执念,在重逢以后他依然向他献出了最纯粹的忠诚与爱情——

姬瑾荣用力抱紧了阿瑟斯。

“石头。”

他喊道。

第33章 收服奴隶首领(十二)

阿瑟斯听到姬瑾荣喊出“石头”,心脏有种奇妙的感觉。他觉得这称呼非常熟悉,仿佛已经融入他的灵魂之中。

石头?

若不是阿瑟斯很确定没有人这样喊过自己,他差点就应了。

阿瑟斯握住姬瑾荣的手:“他也曾经这样向你起誓吗?”

姬瑾荣微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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