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 (第2/4页)

得昨夜睡得那么好,总觉得头枕在了厚实的大枕头上、而且很暖和。

以利亚正在烤着不知道什么野味,也不知道是谁打来的。而鲁道夫则靠在树干上继续睡着。可从他鞋底的潮湿泥土上看来。他一早踏着露水出去过。

外面有劈柴的声音,过了会儿,尼古拉斯捧着一堆砍好的木材进来了,将木头全部倒在了地上后。拿起一二根扔进了依旧燃烧的篝火里。

程千寻发现少了人,于是问:“菲利克斯和大卫呢?”

“出去偷衣服去了。”闭目养神的鲁道夫悠悠地道。

“烤好了!”以利亚用匕首开始切开烤野鸡或者野鸭之类的,分完之后,放在了一张刚采摘来的几张大树叶上面,拿过来一份。他显然不是这猎物的获得者,否则又是他抓来的猎物、又是他烤的,还要分给大家吃,一定是怨声载道的。

菲利克斯和大卫走了进来,一个布包裹被扔到程千寻的面前。大卫微带得意地道:“试试。一共四件,总有一件合适的。”

程千寻打开了用不知道是床单还是窗帘白布弄成的包裹,里面是几件这个时代女人穿的衣服。她笑了起来:“你们从哪里弄来的,难道是去服装店?”…

“不是服装店!”大卫见肉正好烤好,坐下来吃拿了一份吃了起来:“是去一家有着五个女儿的人家偷来的。他们正好昨晚洗的衣服没有收进屋,就选了适合你身材的。”

菲利克斯加了一句:“我们专门挑了当地人常穿的衣服,应该不会被认出来。”

确实是当地人常穿的,这里物资当然没有凡尔赛之类的地方豪华,很少有女人穿紧身胸衣,衣服大多是象娃娃裙、胸口下面就微微收腰、随后裙摆拖到脚面。布料大约也是几匹布里裁剪出来,不是深蓝、就是墨绿。这些男女从教堂出来时,还以为是穿着队服,应该说是镇服。

程千寻选了一件没有什么磨损的,这样的话就不易被看出是偷来的。她拿起了裙子,看看身边满是男人,于是拿着衣服出去了。

将身上男孩子的衣服脱下,穿上了女孩子的裙子,并且还有一顶布做的小帽子。她仿效那些镇上的女孩子,将头发编织成简单的马尾,然后将帽子戴上后回了树洞。

鲁道夫上下打量了几眼:“还行,应该不大会被认出来,但你不是白种人,编好身份来历了吗?”

换了衣服,就不敢再坐下了,程千寻只有站着抓起一块烤肉吃着:“就说是刚好经过的,是打算翻过山去探望朋友的。不小心马受惊了,驮着着我的东西全跑了。”

菲利克斯插了一句:“山那边是什么地方,你朋友叫什么,做什么的?”

程千寻想了想后回答:“信件也在马背上,我朋友叫约翰,听说刚开始做木材生意的,等我过了山,到下一个镇时,应该就能找到他。”

这样理由应该就充足了,约翰是个常用名字,上到国王、下的百姓,都有叫约翰的。而且刚开始做生意的,也算是个新人,就算镇上的人说没听说过有叫约翰做木材生意的,那也是他消息闭塞。这里到处都是树林,总会有人做木材生意吧?

菲利克斯点了点头,表示了认可:“吃完就去吧,早去早回。”

“我和她一起去!”鲁道夫一边快速吃着,一边道。

以利亚笑了起来:“难道你也扮成女人吗?”这下让其他人哪怕不笑,嘴角也微微牵动了一下。

鲁道夫吃完了,就将手中的骨头扔进了篝火里,他油光光的手去抓了把篝火旁带着余温的灰烬,用两根手指,沾了一点后,细细地在脸上抹了起来。

他将整张脸都抹满了后,皮肤一下变深了许多。他站起,脱去了外套,将那条白色的布,“嘶啦”地撕下一长条,开始在头顶上缠绕了起来。当他把头给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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