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部分 (第1/4页)
越日,隶摄如前,至则神召入,问其父病状,对曰:“骨瘦如柴。”神大怒,趣隶杖之。顾不解,呼冤。未几,内送一纸条出,神见之,色始霁,曰:“汝父设药肆,某年大疫,不索药值,功德甚大,且怜汝孝,可以延寿一纪。”顾谢而出,问旁人:“神何以怒?”曰:“兽中惟豺最瘦,世人多讹作『柴』。神始闻之,以为比父于兽,故怒。赖幕客辨明,乃免。”
署前所见诸人,皆其乡先辈以刑辟死者,一人被缧绁,一人将递解远行。顾不识,问之,曰:“此原任知府某,为其部民所诉,张公为桂林府隍神移牒取之耳。”问:“张公何人?”曰:“余亦忘其名,尝任云南粮储道,今河南巡抚毕公舅氏也。”
张名凤孙,字少仪,长洲人,与余同举鸿词科,少时有“张三子”之目。三子者,孝子、君子、才子也。生平多厚德,宜其为神。然冥中不知其名,但以戚党官位相炫耀,毋怪人之好谈显者矣。
尸合
山东王伦之乱,临清焚杀最惨,男女尸填河,高于岸者数尺。贼既平,启闸纵尸顺流而下,无赖者窃剥其衣,故尸多裸露。忽一女尸,年可十七八,裸仰水面,流至闸侧,左足挂闸而止。俄一男尸,年略相似,裸流而下。甫至闸间,忽跃水而起,与女尸合抱,颈股交压。众以篙拨之,竭力不能开。须臾流去,亦不辨其谁氏子也。
葛先生
河南汲县李秀才,就馆村落。夕行迷路,远望丛木间灯火,趋之,见一茅舍,隐隐有读书声。叩其门,主人出迎,年四十许,见李延入,自称葛姓,素好读书,厌尘市嚣杂,故隐此僻处。且言其妻在家乏食,为妻母逼嫁,明日将投河,惟君能救,望乞垂援。言之泣下,李唯唯。因就止宿,茵褥精洁。
既明,身卧冢上,并无屋舍,李骇极趋归。道遇一妇,衣绿衣,行且泣,临水将自投。李挽止之,询其所以,则葛姓妻也,孀居乏食,父母欲夺其志,故觅死耳。李以去舍不远,邀归,与妪共述其异,养为己女。李年迈已五十余,忽举一子,视其眉目,酷肖所遇葛姓者。戏以“葛先生”呼之,儿辄笑投其怀。
天后
林远峰曰:天后圣母,余二十八世姑祖母也,未字而化,灵显最着,海洋舟中,必虔奉之。遇风涛不测,呼之立应。有甲马三,一画冕旒秉圭,一画常服,一画披发跣足仗剑而立。每遇危急,焚冕旒者辄应,焚常服者则无不应,若焚至披发仗剑之幅而犹不应,则舟不可救矣。或风浪晦冥,莫知所向,虔祷呼之,辄有红灯隐现水上。随灯而行,无不获济。
或见后立云际挥剑分风,风分南北。船中神座前必设一棍,每见群龙浮海上,则风涛将作,焚字纸羊毛等物,不能下,便令舟中称棍师者焚香请棍,向水面舞一周,龙辄戢尾而下,无敢违者。若炉中香灰无故自起,若线向空而散,则船必不保。
余族人之父某,言其幼时逢漳郡官兵征台湾,祭纛教场中,某随父往视,见后端坐纛上,貌丰而身甚短。急呼父视之,已不见。
阴氏妹
吴郡申衙前阴某,有妹才十二岁。时方中秋,家人方共饮,闻比邻妇逆其姑,诟谇声甚厉。妹忽变色起,持刀直入其家,毁其几案,捉妇将刃之。家人奔救,女力甚猛,五六人持之方得脱。挟归问其故,犹拗怒咆哮,厉声曰:“我必杀此妇报其母。”家人强之卧,则鼾睡矣。醒而诘之,惭汗啜泣,不自知其故。
虎投河
绍兴西乡,溪水甚深。一儿戏溪上,见虎来,儿窜入水,泅而出没,且觇之。虎坐岸上眈视良久,意甚躁急,涎流于吻。忽跃起扑儿,遂堕水中,愤迅腾掷,溪水为沸,数跃数堕,竟不能起。儿获免而虎溺死。
武夷君
大兴朱竹君学士,督学安徽。梦上帝召复武夷君位,先生以文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