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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住我以前的宅子,才住得舒服。”
回以前的宅子?那个什么侍郎府?那怎么能配得上王爷的身份?常遇春不由得跺了跺脚,和这徐达争执了数日,就是给王爷争的,现在,王爷却连进都不进去,真是没趣。
王爷不进,常遇春,徐达,谁都不好意思进去了。
守城去吧,常遇春上了自己的马,挥了挥手,身后的人,跟着他走了。
第678章 故技重施
第
住皇宫?那里空荡荡的,冷清清的,哪里有自己的窝儿,住着舒服啊,这个时候,敏敏恐怕已经给自己铺好了被窝,等着自己钻进去呢吧?青青跟自己这么长时间,进了大都,也该好好歇息一下了,秋香…秋香还是赶紧给自己打理生意去吧。
陈风边走边想,突然发现,自己身后,一个人居然都没有了。
本来,是娘子军护送自己的,但是,到了城门口,变成了刘狗儿的人,等到皇城门口,自己又把刘狗儿的人,派去驻守了皇城,而常遇春也没有派人保护自己,所以,到了这里,自己突然变成了孤家寡人了。
自从身份越来越高贵,手下的人马越来越多,陈风就一直是身边不缺人,独自行动的机会很少,这次去救秋香,虽然事情紧迫,实际上,也是心里那独自行动的想法越来越凸显的结果。
现在,身边一个人都没有,陈风感觉到很放松,很久没有这个样子了,现在天色还早,也不用立刻回自己的府邸,还是先四处走走看看,更加不错。
至于陈风的安全问题,陈风自己是从来没有担忧过的,如果真的有人想要和陈风过不去,那只能是下场很悲惨。
鞑子总是向着还会****回来,所以,走的时候,也没有搞破坏,太不符合鞑子的风格了,要是他们知道,这大都永远也不可能回来了,肯定会一把火将大都给烧了。
大都保存得非常完整,本来,陈风还想要用火药炸开大都的城墙,这样来进攻大都,现在,大都的城墙,也是完好无损。
虽然一部分的大户,跟着皇上和皇子的屁股后面跑了,不过,大多数的百姓,还是选择了留下来,城内的治安比较良好,虽然大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两边的商铺,都开始正常营业了。
“我们沈家迷航,货源充足,现在库里的,都是江南上好的大米,快来买啊。”转过了一条街道,陈风看到了前面的一家米行,正在叫卖着。
米行的前面,已经排起了长龙,大都这几年,一直都处于缺粮食的状态,虽然可以在市场上高价买到米,但是,很多都已经是两三年的陈米,而这家米行的大米,色泽白净,体态饱满,绝对是江南的新米。而且,价钱还合适。因此,家里还有节余的人家,立刻就赶过来买了。
房檐下的招牌,随风飘舞,可以看到,正面是一个米字,而背面,就是一个沈字。
沈家,这么快就将米运到大都来了?看来,沈家掌握情报的速度,也是很快的啊,说不定,沈家也是用天上飞的来传递的。
陈风只是好奇,在马背上矗立着,瞭望了一会儿,就看到对面的米行里,快步跑出两个人来。
“老爷,您来了,里面请。”来人说道。
陈风定睛望去,他乡遇故知啊。这个人,居然就是沈旺。
沈旺很聪明,他在二楼上,看到陈风在远处巡视,立刻就带着一名心腹,快步跑了下来。
如果陈风带了很多护卫,那么,沈旺会恭敬地叫声王爷,而现在,陈风只有一个人,很明显,是出来微服私访了,所以,沈旺叫的是老爷。
“好,那我就进去看看。”陈风下马,将马的缰绳,交给了沈旺身后的一名随从,在沈旺的陪伴中,上了二楼。
进了房间,沈旺立刻恭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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