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án园):蝗虫的幼虫。应时而有蝗生者: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一律按占有田地的亩数收税,从而承认了土地私有合法性。这种措施,遭到奴隶主的反对,称“初税亩,非礼也”。汉代董仲舒、刘向把当时出现的蝗灾说成是上天对这种改革的谴告,称它“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蝝生,属蠃虫之孽”(参见《汉书·五行志》)。王充是针对这件事提出的问题。

(3)象类:类似,象征。

(4)建武:东汉光武帝的年号。建武三十一年:公元55年。

(5)蝗起:《后汉书·光武纪》:“建武三十一年,是夏蝗。”太山郡:即泰山郡,在今山东中部偏南。

(6)陈留:参见19·12注(16)。河南:郡名,在今河南洛阳至郑州、中牟一带。

(7)夷狄:这里泛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

(8)老极:衰竭至极。

(9)蜚(fēi飞):通“飞”。去:离开。

(10)苍颉:参见11·3注(3)。

(11)“故凡”句:“凡”字和“虫”合在一起,作为“风(風)”字。

(12)八日而化:指虫子经过八天时间就要变化成其他东西。《大戴礼·易本命》:“二九十八,八主风,风主虫,故虫八日化也。”《春秋·考异邮》:“二九十八,主风,精为虫,八日而化。”《说文·风部》:“风,八风也。从虫,凡声。风动虫生,故虫八日而化。”这些都是不科学的看法。

【译文】

鲁宣公时按田亩收税,马上有蝝虫产生,有人说像蝗虫。蝗虫不时飞来,遮天盖日像下大雨一样,停落在地上吃东西,不论是谷是草都吃。察看蝗虫的头和身体的颜色,象征哪一种官吏呢?变复之家该说蝗虫应和什么官吏呢?建武三十一年,太山郡发生蝗灾,西南面蔓延到陈留、河南两郡,最终进入西北夷狄地区。蝗虫停落的乡县,要以千百计,当时乡县的官吏,并没有都按亩收税。蝗虫吃谷草后,一天天衰竭下去,有的飞走离开了,有的停留下来老死了,当时乡县的官吏,未必都受到了惩罚。蝗虫吃谷物,自然有它停止的时期,好比蚕吃桑叶,自然会有饱足的时候一样。蝗虫产生出来有一定的时日,完全死掉有一定的月份,期限满了就会变化,不会永远是虫子。即使君王不惩罚他下面的官吏,蝗虫仍然会自行消亡。蝗虫是承受风所含的气而产生的,苍颉了解了这一点,所以把“凡”和“虫”字合在一起作为“风”(風)字。蝗虫从风那里取气而生,所以八天就发生变化。生活在春夏的虫类,有的吃五谷,有的吃各种草。虫吃五谷,是应和了官吏收刮钱财;吃其他的草,又应和官吏收受别人的什么东西呢?

【原文】

49·3“倮虫三百,人为之长(1)。”由此言之,人亦虫也。人食虫所食,虫亦食人所食,俱为虫而相食物,何为怪之?设虫有知,亦将非人曰(2):“女食天之所生(3),吾亦食之,谓我为变,不自谓为灾。”凡含气之类所甘嗜者(4),口腹不异。人甘五谷,恶虫之食(5);自生天地之间,恶虫之出。设虫能言,以此非人,亦无以诘也。夫虫之在物间也,知者不怪(6);其食万物也,不谓之灾。甘香渥味之物(7),虫生常多,故谷之多虫者,粢也(8)。稻时有虫,麦与豆无虫(9)。必以有虫责主者吏,是其粢乡部吏常伏罪也。

【注释】

(1)引文参见《大戴礼·易本命》。倮虫:参见22·4注(4)。

(2)非:非难,责备。

(3)女(rǔ汝):通“汝”。你,你们。

(4)含气之类:泛指活着的动物。嗜(shì士):特别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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