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部分 (第1/5页)
,在十万块以上。
这报纸真的不能小瞧,一给盯上了,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影响巨大!签押房在座的长沙府一众官员们都在心里面暗叹。然后竖起耳朵来听陈广干的训话。
“诸位同仁,芜湖贪腐案影响巨大。我朝刚立纲常,即有人如此胆大妄为,可恨之极。汉王、鲁公都下严令,着各地方官员自省、速查。
芜湖区区一知县倾吞良田千余亩,狗胆包天。更伙同劣绅低价售出良田万亩,罪不容诛!”那里可是芜湖啊,田价比长沙要贵出小半了。
“而砍一芜湖知县,只是斩草,未能除根。这天下有止不完的贪污**,何以除此陋习?”
陈广干似乎真的气的不可抑制了。说话中满脸通红,提及已经被砍了脑袋的芜湖知县和芜湖治下的那几名土豪劣绅的时候,咬牙切齿。
“芜湖事发之后,本官多日难眠,辗转反侧,想出了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来。今日邀请各位同僚议一议,大家都提提看法。如果可行的话,本官就上书汉王!”最后两个字说的签押房里大小几十个官僚寂静无声。
“官员为一朝之根基,吏治不廉洁,官威即不入人心。百姓心无朝廷,何以信之朝廷?我等皆与国朝共益。国朝不兴,我等亦是不兴。国朝败落,我等也自败落。所以,廉洁吏治,尽一切手段打击贪腐,刷新官声,给百姓以信心,是为国之大事也。
现今国朝官俸丰厚,制度清明,严禁三敬【冰敬、炭敬、别敬,清朝官员送礼的规矩】,在座诸位衣食无忧。但商气亦盛,滚滚红尘,诱惑百千。
如此要廉洁吏治,不仅要打击贪腐,更要用一些强制政策来‘保护’官员。”
“本官以为,如说公开家资,申报田产。不失为一个好法子。”
“每个官员就职、履新、迁转、致仕,就把自己的家底都报一报,监察御史查一查。看看前后对照怎么着,有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之?如此即可观清一人清浊本质也。”
陈鸣对老天爷起誓,陈广干想出的这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之法,绝对没有他的意思。这真的是陈广干管古今史,想出来的一个妙计。原滋原味的‘土着本色’!
中国西汉初年在选拔官吏时是有“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即所谓“十算为官”,一算即拥有1万钱的财产。也就是说,候选官吏家产不能低于10万钱,这是认为官员过穷则可能起贪心,对吏治不利,且官员责任重大,一旦出现失误,有财产的人可以用家财补偿。这一制度到汉景帝时降为“四算为官”。
北魏孝文帝改革,规定各级官员的俸禄,同时宣布“禄行之后,赃满一匹(布帛)者死”。这时期的“反腐”主要依靠由中央直接派出“使者”进行纠察,一旦发现贪腐证据,便对涉事官员进行惩处。纠察的对象,自然也包括各级官员的财产,财产和收入严重不符就会引起怀疑。
这一制度经修订,隋、唐、宋都相继沿袭,各级官员的财产都被置于皇帝和中枢机构公开和秘密监察之下,在个别时代(如武则天朝),皇帝通过秘密机构,对官员的家庭财产更了解到纤毫不差的地步。但“财产与收入不符”是否惩处、是轻罚还是严惩,则带有很大的个人好恶和随意成分。
但无论如何,这些‘前辈经验’与陈广干以‘抑制、监察贪污,清正吏治’为根本出发点的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是完全不一样的。但也不能否认陈广干确实从中吸取了一定的观点理念。
陈广干的话说的在座的几十名大小官员人人脸上青白不定。这真的是陈广干这个众人眼中的好好知府想出来的点子吗?
太狠了,也太损了!
“官员所担责任重大,朝廷当用手段以保吏治……”
整个签押房寂静无声。陈广干还在长篇大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