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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稀罕住香港。」他說。

「我十分稀罕,只是沒資格在香港住,香港人太厲害了,男男女女,沒有一個是好惹的,我拿什麼跟人家比?索性有自知之明;窮鄉僻壤地躲看去。」我笑。

「你先生呢?」

我小步小步地走在雪地上。「家明?我不敢代他發言,他有他的主見,有一日他要去香港住,我自然也跟了去。」

他此刻已經恢復鎮靜了,他說:「他一定是了不起的人物,叫你心服口服是不容易的。」

「怎麼不容易?」我奇怪的說:「連老六這猴子,我都聽他的。」

「你並不聽我的,」他看我,「我沒有資格叫你聽我的。」

我笑了。

他以前是這麼自信,為了芝麻綠豆的事,總要批評我,或者在當時,也是一種自卑感吧,如今他、點信心也沒有了,無論在說什麼,都得罪怪自己一番。

我支開了話題。「離開這裡,到歐洲走走嗎?」

「這裡是什麼地方?」他問:「好過倫敦幾百倍。」

「華斯渥夫的湖區啊,」我答:「找不到麻將搭子的,有什麼好?合我跟家明就是了。」

「他今日不回來?」

「他在牛津開會。明天我們在蘇黎世見。」

「結婚前夕,也不見面?」

我笑,「結婚有什麼稀奇?你應該最明白。你對於結婚,經驗豐富,結婚不過如此。不過人家說如意郎君,他真可以歸於那一類。」

雪越下越大,我們走到屋子後面,那屋子真像童話中女巫用巧克力搭的陷阱,專門引誘孩子進去的。窗口的燈光亮著,有無限的溫暖。

以前我在傍晚,看著無數亮著燈的房子,心中就想:每個人都有一個家,每一個人,我的家呢?一點安全感也沒有,每次離開他,他反而送一隻箱子到青年會來,一點不稀罕,並不會放棄再接再厲的刺激我一下。如今身在異國,看著這一層租來的房子,卻有種舒坦的感覺。

我又看春身邊這個男人,不不,我不怪他,他是過去的事了,家明是現在與將來。他還是一個好人,但凡沒殺過人放過火的都是好人,我不大計較,誰好誰壞跟我有什麼關係?他或者對我好,或者對我不好,他承認與不承認,在多年前簡直太重要了,如今,如今算得什麼妮?

我們回到了屋子前面去。

「真美。」他說。

我只簡單的說:「英國再美,跟瑞士是無法比擬的,完全是平面與立體。」

我開了門,又回到屋子內,我脫大衣脫靴子,伸伸懶腰。一揚手,發覺左手上的訂婚戒子的確閃閃生光,梨型的鑽石的確有它的美麗。然而也不是我挑的,又是家明的主意。

他問我:「英國男人如何?」

「我不知道,」我笑,「我並沒有你想像中的風流,我跟英國人不大來往,中上階級,高攀不起,中下階級,犯不著吃虧,我是一向憎人富貴嫌人貧的。」

「總有喜歡你的男孩子吧?」

「那自然。」我坦白答:「記得有這個同學,才廿歲呢,喜歡得我離了譜的,每個周末煮飯給我吃,他跟別的女孩子說話,被我見到了,他先害怕,走過來求我不要生氣。我說:「我幹嘛要生氣?」他說:「你愛我就會生氣了。」我奇曰:「我並不愛你呀!」他很傷心。他很窮,但是盡了心盡了力。聖經上說,窮寡婦奉獻的三個銅板也是好的,我很記念這孩子。當然你知道,感激是感激,戀愛是戀愛,結婚是結婚。」我停了一停,「我不懂戀愛,可是明天居然就結婚了。」

他自己倒了拔蘭地喝,兩眼紅紅的。

我說:「別多喝了,我記得你的胃不大好。」

「租這屋子住,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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