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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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莱恩拿钱出去的样子,莱恩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这很正常但是桑达斯心里总觉得莱恩和自己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了。
“霍斯,你为什么死得这么早,如果你还活着那么你的妻子也不会郁郁而终,那么莱恩
就全有一个健全的家庭。现在的莱恩对我这个当爷爷不理不睬的样子让我多伤心啊,我
又舍不得打他骂他,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也是你唯一留给我的了。我的儿子霍斯啊。”看
着儿子画像的桑达斯自言自语着,眼泪不知道不觉中也流了下来。
桑达斯本来只能算是一个小地主,有几块田地用来收租,生活过得还算不错,自己的妻子因
为在生霍斯时大出血过世了,自己可以说是又当父亲又当母亲,而霍斯却是一个坚强又善良的孩子,从来不让自己操心,家里的老仆人费斯夫就是在霍斯还小的时候“救”回来的。
霍斯十分好学礼节,文化,武技样样都十分优秀。
他当时就被镇里推荐去参加骑士的考试,霍斯并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以第一名的成绩入选了皇家骑士团,成为了一|奇|名可以伴随在国王身|书|边的皇家骑士,从一个小镇推举出来并获得入选皇家骑士团的资格这在当时是多么大的荣耀啊。
这和霍斯自身的实力有很大的关系,他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骑士并不是像有些人那样通过贿赂才考官获得试题通过笔试的部分或是用钱买通自己的对手让他们故意输给自己通过比武考试。
在面试时霍斯用匕首划过自己的手腕用自己的鲜血起誓,永远忠于国家时,考官们都惊呆了,一般那些参加面试的人也只不过是说一些忠心皇室,歌颂皇室的话而已。哪有一个人会用刀割伤自己用自己的鲜血起誓的。
所以虽然霍斯只是一个小镇出来的青年,但却得到了笔试,武试,面试三个方面考官们的一致推荐,以最优秀的成绩成为皇家骑士。
而且还受到了皇家骑士团团长的欣赏,在和霍斯接触了一段时间后皇家骑士团团长还公开透露将来自己的团长之位肯定非霍斯莫属。
听到霍斯可能成为皇家骑士团团长后,有一些小贵族都纷纷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个前途光明的年轻骑士。
但是霍斯都一一谢绝了,他说他早就已经订婚了。他的未婚妻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并且她还是在一个酒馆工作,但她却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姑娘,和那些陪酒女不一样,她并没有因为生活的困境而抛弃尊严去干和那些陪酒女一样的皮肉生意。
霍斯也是在那个酒馆和自己的未婚妻相遇的,那时一个喝醉了酒的壮汉想要非礼她,霍斯看见了原本想英雄救美。但是想不到那个壮汉却被那个看似弱小的姑娘给打倒了。
那时霍斯就被她吸引住并时常借喝酒的机会偷偷地来来看她,时间久了两个年轻人就产生了感情,但桑达斯坚决不同意他们两个人的婚事,除非霍斯将来有出息否则一切免谈。
霍斯现在的成功有一部分要归于他的未婚妻功劳。为了早点让那些上门求亲的贵族死心,霍斯马上回家和自己的未婚妻举行了正式的婚礼。
桑达斯一家过上了幸福的好日子。
但是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霍斯去世的消息从皇宫传来时桑达斯和刚生完孩子的霍斯的妻子都差点被这个消息打垮了。
就连仆人费斯夫也是大哭了一场。霍斯是因为保护国王和刺客打斗时被刺客一刀刺中心脏而死。那时谁也没有想到领国的使臣团五人居然全是刺客假扮的。真正的使臣早就被刺客们全都杀光了。那群刺客也是十分的彪悍,面对皇家骑士团这些
从全国挑选出来的精英,虽然骑士团在人数上占了优势但那些刺客也不惧怕甚至在打斗中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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