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0部分 (第2/5页)

四溢的葡萄酒,倒进了银制的高脚杯中,爱德华端起自己的杯子来,向陈风说道:“您是来自远方的客人,这里,请允许我,敬您一杯。”

看着这些食物,虽然让朱丽叶有种久违的感觉,但是,她的心里,总是觉得有些不妥,她想要拉一拉陈风,不要吃这些东西。

陈风却没什么担心,盘子和杯子都是银制的,这是贵族生活的一种习惯,同时,这样也可以防止有人下毒。

陈风毫不客气地端起了酒杯,一饮而尽,这葡萄酒,后世人喜欢加雪碧,或者加冰块,其实都会冲淡葡萄酒原有的香味儿,就这样,用手晃动一下酒杯,闻一闻里面的香味儿,然后,再慢慢地倒入嘴中,品尝着酸甜的葡萄酒,入心脾。

看着陈风的喝法,非常专业,尤其从侧面,看得更加诱人,一瞬间,朱丽叶居然痴了。

全世界,只有中国人最会吃东西,这满桌子的食物,其实,哪一样都勾不起陈风的食欲来,就先从那牛排动手吧。

在后世,吃西餐,都是刀叉齐用,而这个历史,并不悠久。

陈风知道,从现在开始,向前推一百年,所有的欧洲人,在吃东西时还和野人一样,是用手指头。而且,还用手指头的多寡来区分身份,平民是五指齐下,有教养的贵族只用三个手指,无名指和小指是不能沾到食物的。

而叉子,这种欧洲人的进食工具,是在一百年前,英格兰的坎特伯爵大主教开始一力推广,然后流传出来的。不过,这叉子的流行,是另外一个含义:贵族们并不喜欢用叉子进餐,但却常常把叉子拿在手里。当作决斗的武器。叉子的多少,代表着个人的身份,像爱德华一世就有7把用金、银打造成的叉子。

现在,爱德华公爵的手里,就捏着一把叉子,而陈风的面前,也摆放着一把。

看着这叉子,陈风笑了小,从自己的身边,拿出了一把蒙古小刀来。

左手用叉子叉住牛排,右手用小刀切下一块儿来,然后,用叉子叉着牛排,优雅地塞到了嘴里。

牛排有七成熟,像这样茹毛饮血的国家来说,能烧到七成熟,简直就是个奇迹。

陈风嚼了一块儿又一块儿,他的动作,让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陈风的做法,很随意,又仿佛是很自然的一样。

朱丽叶更是大吃一惊,生怕王爷搞出什么笑话来,而现在,王爷吃得如此得体,简直比那些贵族还优雅。

“真没想到,王爷吃这牛排,真是太有派头了。”朱丽叶说道。

“大明朝的王爷,果然与众不同!”爱德华也说道。

“怎么,你试试吗?”陈风说道。

听到朱丽叶翻译过的话,爱德华点点头。

谁知,下一刻,他的眼睛就睁大了,只见陈风手一扬,那蒙古小刀,就飞了过来,直指爱德华公爵。

爱德华公爵立刻一扭头,就要向旁边跑,他的动作,还是太慢了,接着就听到了“啪”的一声,那小刀落到了他的盘子侧面,居然扎了进去,这可是结实的大理石做成的桌面!

顿时,爱德华公爵更加骇然,刚刚,这小刀要是冲他来的,绝对一下就能命中要害。

不过,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显示出自己的恐惧来,爱德华公爵轻松地握住了刀柄,想要拔起来,谁知,那小刀纹丝不动,于是,继续用力,还是不动!

“算了,我还是喜欢用叉子吃。”爱德华公爵拿起了放在一旁的叉子,金灿灿的叉子,叉到了牛排上。

不用?陈风诧异地看了眼:“公爵阁下,真的不用吗?”

“不用,还是用叉子习惯。”爱德华公爵已经叉起了一块儿肉,放到了自己的嘴里。

陈风轻描淡写地拍了一下桌面,只见对面的桌面,猛地颤动一下,那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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