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 (第3/5页)

。”张群讶然道。

“是国党上海党部的人查禁的,”周赫煊挤出难看的笑容说,“张市长,你是上海党部的直接负责人。请问,就算我的作品有违禁内容,国党上海党部又有什么权利查封书籍?你们要查**籍,可以,麻烦走正规行政程序,把我的书解禁后再重新禁一遍。我不是为自己,我是为了中国民国的法制!”

一听是党部那群人干的,张群立即笑着安抚道:“周先生,你不要着急嘛。若是你有异议,咱们可以慢慢讨论,何必一见面就兴师问罪呢?”

周赫煊坐下说:“我要求解禁《神女》和《狗官》。”

张群如同个笑面佛,笑嘻嘻地说:“周先生,你的《大国崛起》我是拜读过的,本人极为佩服。但说实话,像《神女》和《狗官》这种书,实在有些抹黑中国的政府和百姓。反正你该赚的稿费也赚了,何必再计较那些。”

周赫煊言辞激烈道:“你们查封我的书,请问是根据那条法律规定?南京国民政府连《出版法》都没颁布,你在沿用北洋政府的法律查禁我的作品吗?这个中国,到底是北洋政府的天下,还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天下。你们上海党部到底想干什么?想帮北洋军阀复辟吗?”

张群瞬间语塞,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此时的南京国民政府初创,还真没颁布《出版法》(1930年底颁布),查封书籍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还是读书人嘴皮子利落啊!

张群心中感慨,诡辩道:“周先生,上海党部查封书籍,是出于国党的训政要求。你的书有重大违禁嫌疑,所以才遭到查禁,跟什么《出版法》没有关系,你也别跟我**律。”

张群是绝对不会帮周赫煊解禁的,否则上海党部威严何在?

周赫煊冷笑问:“也就是说,中华民国只需要党,不需要法律了?”

“可以这么说,党即是国,党即是法!”张群毫不客气的回答。

“很好,我明白了,多谢张市长解惑,”周赫煊气得不轻,抱拳道,“告辞!”

即便是北洋政府要查封书籍和报馆,那也得搬出法律做门面。

这国民政府还真厉害,连“党即是法”都能说出来。可想而知,当权在位者想干啥就干啥,根本就没有任何限制,这样的政党不完蛋才见鬼了。

周赫煊气呼呼地回到徐志摩家,对老徐说:“志摩,借你的书房一用。”

“你又要写文章了?小说还是诗歌?”徐志摩笑问。

“杂文!”

周赫煊是真被气得不轻,就算有法不依他都能忍,完全没有法律而乱来,这已经到孰不可忍的地步了。

周赫煊摊开稿纸,徐志摩趴在旁边看着,只见周赫煊写下五个大字论法的精神。

237【交锋】

早在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就写过一部宏文著作,叫做《论法的精神》(原名《l'esprit_des_lois》)。

这本书由晚清思想家严复,首先翻译到中国,不过此时的中文译名还叫《法意》,《论法的精神》是后世版本的翻译名字。

周赫煊提笔写道:

“先秦诸子当中,法家和儒家塑造了两个强大的力量,儒家主张‘礼治’、‘德治’,而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管子》曾言:‘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意思是说,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能如举手投足般轻松治理好国家。可见,我们中国人早在两千年前,就已经从治国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法律。

汉代虽罢黜百家,后世的历朝历代,也都推崇儒家的‘礼治’、‘德治’,但从来没有哪个朝代,把法律也一起废除掉。中国也没有哪个盛世,不是法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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