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孝文本纪(见解与大纲) (第1/2页)
《史记》孝文本纪
孝文帝从代国来京城登基,在位二十三年,宫室、园林、狗马、服饰、车驾等等,什么都没有增加。但凡有对百姓不便的事情,就予以废止,以利民生。文帝曾两次下诏,开放皇家园林的池泽,供百姓种庄稼,并抽调三千名宫女,赏赐给没有妻子的单身汉。他还经常巡视各地,安抚百姓,体察民间的疾苦。
文帝从代国到京城时,车驾经过渭桥,有一人突然从桥下跑出来,使文帝乘坐的车马受到惊吓。于是文帝命令侍从将这个人抓起来,交给廷尉治罪。廷尉奏报说:“这个人犯了跸越罪,应受死刑。”文帝说:“这个人之所以惊吓我的马,也许是因为他听说了我畏惧匈奴,担心我的车驾受损,才这样做的吧。再说,像这样的百姓,竟然如此关心我,我为什么要杀他呢?”于是文帝命令廷尉放了这个人。
文帝在位时,曾有一位新丰的仓令淳于意犯罪,应当受刑,诏令押送他到长安。太仓公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他被押走时,骂道:“生女儿不生儿子,遇到紧急情况,一点忙也帮不上!”他的小女儿缇萦听了这话,非常悲伤,就跟父亲一起到长安去。她找到皇帝上书说:“我的父亲做官时,齐地的人都说他廉洁公平,如今犯了罪,应当受刑。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受刑致残的人也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愿意被收入官府,做个奴婢,来赎父亲的罪,让他能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到上书后,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就下诏说:“我听说虞舜时,有个犯人叫皋陶,他犯了罪,但虞舜却想让他活着改过自新。现在淳于意犯罪应当受刑,我怜悯他,想让他活着改过自新。”于是下令赦免了淳于意的罪,并任命他做了宫廷里的宦者。
文帝又怜悯淮南王刘长,刘长因为谋反的罪被流放到蜀郡严道县,途中死去。文帝知道这件事后,就杀了几个参与审理此案的官吏,并封刘长的四个儿子为列侯。刘长的妃子们如果嫁给别人的,文帝又命令有关部门都免去了她们终生的徭役。
孝文帝后元六年,文帝病了,病情日益严重。他就任命宋昌为卫将军,统领南北两军,又任命周亚夫为车骑将军,驻扎在细柳;任命皇子刘礼为郎中令,统领皇宫的警卫。文帝又告诫说:“如果突然发生紧急情况,不要派人来找我请示。你们只要按照军法去做就行了。”又任命中尉周勃为太尉,掌管全国军队。
后元七年夏,文帝在未央宫逝世。遗诏说:“我听说天下万物之萌生,没有不伤害它的。所以圣王在其位,都是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治理天下,抚爱百姓,使万民亲附,天下归心,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这是天下的本性,不可勉强。现在百姓生活困苦,身有饥寒,所以我的衣服也要减少,降低用度。当我逝世的时候,服丧三年,一切都按旧制办理,不要有所改变。法律、法令、制度,有的该改,有的不该改,你们明察此事。要每天供上一次饭,不是到祭祀的时候,不要杀牛祭神。我现在很痛苦,今天特地明白告诉你们。其他的事,都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和列侯、中二千石、诸侯相商议办理吧。”
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等人奏言说:“高祖皇帝规定,诸侯王、列侯、公主、皇室成员和大臣们,如果死了,都要令民间的女子为他们殉葬,让死者的妃妾们殉葬在墓中,所以自从文帝即位以来,就废除了这条法令。现在陛下逝世,又下诏令不许杀牛祭神,以体现圣明的德政。但百姓还不明白这个道理,恐怕天下各地会因此产生疑虑。所以我们认为,应该为陛下树立一个继嗣之君,然后才能奉承执行圣明的遗诏。”于是,他们就尊奉太子刘启继承皇位,这就是孝景皇帝。九月,孝文帝在霸陵安葬。
孝景皇帝元年十月,制诏御史:“我听说,明君治理天下,为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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