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4/5页)

要买什么,恨程辉没有同情心,也催促他:“你不去买,干什么要问?既然问了,就得去买。”

另外几个男生还茫然不解。孟繁星起身道:“辉子,我跟你去买。”

程辉大喜:“好。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得你上前。”

孟繁星尚不明白,但能为林之若买东西,无论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便点了点头,拉着程辉下去了。

唐馨陪着林之若洗漱完毕,又帮她换了一套干净衣服,出来看时,两个男生已经回来了。孟繁星脸红红的,把一个塑料袋递给唐馨。程辉却拿着一份江城日报,大呼小叫:“林之若,你一战成名了。”原来到了小卖部,他把孟繁星推上去,自己却远远躲到报摊附近,假装买报纸避嫌,不料有了意外的收获。

大家围过来看,只见社会新闻版头条大字标题“持刀强暴少女未遂,两名歹徒反受重伤”。里面并未提及姓名,只含糊说是某校高中女生路遇歹徒。林之若笑道:“他们消息倒快。”

程辉一目十行扫下去,见文中描述两名歹徒,一名“下体重伤,医生称生殖腺碎裂,终生失去生育能力”,另一名“脾脏破裂,有严重内出血”,放下报纸,感叹道:“这两个兄弟可怜啊。”

唐馨不满:“他们罪有应得,有什么可怜?”

程辉道:“你们女人哪里知道我们男人的苦处。这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盯着百分之十最优秀最有钱的男人。剩下的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呢,要花钱买笑吧,不但警察稽查,社会谴责,还要冒着艾滋病毒的攻击。实在按捺不住一时冲动吧,还有林之若这样的色狼杀手虎视眈眈。你看这伤势,哪里是自卫,分明是要命啊。”

唐馨义愤不已,刚想要抗辩,林之若按住她,盯着程辉道:“谁不苦?是个人就有苦处。有苦处就可以为所欲为么?我看你有钱,可不可以抢过来据为己有?你看我不顺眼,能不能无缘无故就杀我泄愤?一个社会,一个文明的建立,就在于其大部分成员能够压抑自己的欲望,遵从既定的道德和秩序。我最恨的,就是男人利用体力优势,用自己的欲望凌辱女人的意志。无论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还是一时冲动的个人行动,欺凌女子的男人,天伐之,地灭之,人神共诛之!”

触及痛处,她不知不觉地激动起来。孟繁星见她脸色苍白,右手扶头,有点熬不住的样子,手动了动,想要来扶,但见她正批判男人,生怕自己也包括在内,终于没有敢动弹。

程辉吓了一跳。他虽然知道林之若一向标榜自己是女权主义者,但是和她玩笑惯了,从来没有见过她真正发脾气。这时见她异乎平时,语气愤慨,言辞激烈,伶牙俐齿都飞到了爪哇国,竟然没有反应。直到唐馨推了推他,才恢复神智,讨好地道:“是,你说得对,这样的男人是社会的恶瘤,活该他恶有恶报。我一向认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对女性应该保护,关注,尊敬,热爱。那公牛还护着母牛和牛犊呢,咱不能连牲口也不如,是不是?”

见林之若神色略为缓和,赶紧趁热打铁:“作为你身边为数不多的男人之一,我没有能够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让你独自面对两个持刀的色狼,已经失职之甚。居然还敢同情敌人,讽刺你下手过重,实在罪不可赦,死有余辜。这是我思想长期偏离党的指引,没有和封建遗毒划清界限,不能深刻理解林之若同志身上也压着迫害女性的三座大山的后果。以后我一定迷途知返,悔过自新,痛改前非,拨乱反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希望林之若同志允许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将功赎罪,戴罪立功。”

唐馨被他逗笑了:“你怎么戴罪立功?”

程辉起身立正,敬了一个军礼:“报告。程辉听从指令,请领导吩咐。”

见林之若扭头不语,他又故作沉痛地道:“鉴于已经发生的事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