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部分 (第1/5页)

没有高手出现,古尘沙二百四十三人,正面冲锋可以杀死蛮族数千人,乃至于万人。更可深入腹地进行斩首。

“大家就出发!”楼拜月挥手:“尽快赶到承天关。”

“得令。”

四队人马分批前进。

古尘沙队伍默默行走,也不多言,更不交头接耳,行动有序,步伐整齐,呼吸一体,动作都类似,好像一个娘胎里出来的。

这样就渐渐有了精兵气象。

却就让有心人看在眼力,暗暗惊讶。

“郡主,他麾下的士兵不过就镇上抽调精壮农民,居然有此等气象,按照道理,农民练成如此,起码要五年以上操练,还要经过剿匪实战,他短短不到一月,是如何练成的。”楼拜月身边侍女也是全副武装,身穿角蛟铠,持火符枪。

“此人颇有奇遇,更有虎狼丹,要知一枚虎狼丹就可早就性格坚韧的武学大师,不过我看他虎狼丹不多,在整个队伍中,也就十个人服用了。”楼拜月眼光锐利:“至于其它士兵,恐怕是有高人在调教。”

她看得很准。

古尘沙这些天,是让义明在训练这些战士。

义明本身是神庙使者,智慧高深,对于蛮族士兵的训练也清晰明白,甚至在自己的神庙中有神殿战士,那才是蛮族中精锐中的精锐。

他来训练战士,自然比巨石侯麾下的高明教官都要厉害。

几个队伍默默行军,三皇子,十皇子出乎意料也没有在路上进行挑衅,各自凝神静气,队伍行走速度很快。

急行军两三天,献州风景就渐渐显现出蛮荒景色来,怪山耸立,树木密林,山下草原,牛羊行走,野马奔腾,民风都变得粗狂而野蛮。

除此之外,最引人注目的是许多棱形战堡,极其巨大,周围开垦出来农田,许多户人家都居住在战堡中。

这是对付蛮族的利器,千百户人家都共同居住在个巨大坚固战堡,无事在外面耕种放牧,有事退回堡垒战斗,这是千百年来对抗蛮族入侵的最好办法。

虽然修建了巨石长城之后,在长城内生活的百姓已没蛮族入侵之苦,但世世代代的习惯还是使得他们养成了群居生活。

朝廷也没阻止,反而大力提倡,因为巨石长城是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还是这些战堡。

越往深处去,战堡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密密麻麻,人口也越来越多,商业贸易极其繁华,到处都是商人,军人甚至还有江湖人物,民间冒险者,海外之人。

“王爷,蛮荒物产丰富,几乎遍地都是宝贝,民间的冒险者江湖人物都从边关出去到蛮荒中寻宝发财,朝廷也鼓励这样的事,大力发展边关市场,我们五兄弟就出过关,还猎杀了头鬼面狼,皮毛卖了数千元。”刘羽为人机灵,又忠诚,对古尘沙改口开始叫王爷:“蛮荒的野兽皮毛和肉简直供不应求,豪门贵族最喜欢蛮荒野兽肉,味道鲜美,杂质极少,更能弥补精血亏损,壮骨增力。”

“此事我知。”古尘沙行走在路上,打出旗号,无论士兵商人还是江湖武林高手纷纷退让,“蛮荒最好卖的肉食应该是大力蛮牛吧,我记得很早之前,皇宫中都有供应。强血丸就是大力蛮族的血肉加上蛮荒几中草药熬制而成。”

大力蛮牛是蛮荒特产野牛,性情凶悍,成群结队,有时吃草,有时甚至吃别的野兽,还有人。此牛天生奔腾暗合武道,根本不能驯服,无时无刻都在躁动,就连睡觉都是在晃动和奔跑中进行。正因如此,此牛肉紧密结实,而且年纪越老,肉越有力量,历朝历代豪门大户,如果能顿顿餐桌上有此肉,才可称为贵族。

大力蛮族因为成群结队,力大凶猛,好斗悍勇,哪怕是武学大师都不能捕捉,只有武道宗师,才可乘机捕捉那么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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