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3/5页)
性。人能察己所以受命则顺(2)。顺之谓道(3)。”夫陆贾知人礼义为性(4),人亦能察己所以受命。性善者,不待察而自善;性恶者,虽能察之,犹背礼畔义(5)。义挹于善(6),不能为也。故贪者能言廉,乱者能言治。盗跖非人之窃也,庄跷刺人之滥也(7),明能察己,口能论贤,性恶不为,何益于善?陆贾之言,未能得实。
【注释】
(1)陆贾:参见8·10注(14)。
(2)受命:这里指从天地接受礼义之性。
(3)引文不见于今传本《新语》十二篇,出处不详。
(4)本句与下句,疑在复述上文引语。据下文“若仲舒之言,谓孟子见其阳,孙卿见其阴也”;“夫子政之言,谓性在身而不发,情接于物”的文例,似作:“夫陆贾之言,谓人礼义为性”。(5)畔:通“叛”。
(6)挹(y@义):酌取,汲取。
(7)刺:斥责,指责。滥:贪。
【译文】
陆贾说:“天地给人生命,就赋予了礼义的本性。人能够明察到自己是从天地那里接受到的礼义之性,就能顺应它。能顺应它,就叫做道。”陆贾的话是说人生下来就有礼义之性,人也能明察到自己是从天地那里接受的礼义之性。性善的人,不等待明察就能自然从善;性恶的人,虽然也能明察到它,但仍然违背了礼义。礼义来自于人的善性,不是靠人为得到的。所以贪婪的人会夸夸其谈地讲廉洁,作乱的人能头头是道地说治理。盗跖会指责别人偷窃,庄跷会斥责别人贪得无厌,他们都清楚地能明察到自己从天地得到的礼义之性,嘴里会谈论圣贤的道理,却因本性不好,自己不能实行,这对于从善有什么好处呢?可见,陆贾的话,并不那么真实。
【原文】
13·7董仲舒览孙、孟之书(1),作情性之说曰:“天之大经(2),一阴一阳;人之大经,一情一性。性生于阳,情生于阴。阴气鄙,阳气仁。曰性善者,是见其阳也;谓恶者,是见其阴者也(3)。”若仲舒之言,谓孟子见其阳,孙卿见其阴也。处二家各有见,可也;不处人情性情性有善有恶(4),未也。夫人情性同生于阴阳,其生于阴阳,有渥有泊。玉生于石,有纯有驳,情性于阴阳(5),安能纯善?仲舒之言,未能得实。
【注释】
(1)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省枣强县东)人。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相。他提出“天人相与”、“君权神授”,创立“三纲五常”。举贤良文学之士,他对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所采纳,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此后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著有《春秋繁露》与《董子文集》。
(2)大经:常道或不改变的常规。
(3)引文不见于现存董仲舒的书,大意可参见《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4)情性情性:疑重出。
(5)上言“情性生于阴阳”,故疑“于”前脱一“生”字。
【译文】
董仲舒看了荀子和孟子的书,兴起情性的说法,说:“天的常道,是有阴有阳;人的常道,是有情有性。人性生于阳,人情生于阴。阴气卑劣,阳气仁义。说人性善的,只看见它阳的一面;说人性恶的,又只看见它阴的一面。”照董仲舒的说法,认为孟子只见到它阳的一面,荀子只见到它阴的一面。分析他们二家各有所见,是对的;而不分析人的情性有善有恶,是不对的。人的情性同时生于阴阳,虽生于阴阳,但有厚有薄。玉产生于石,有纯的有不纯的,人情性生于阴阳,哪能都是纯的善的?董仲舒的话,并不那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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