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 (第1/4页)
对于艺术电影来说,特别是登陆圣丹斯电影节的独立电影,买断是更加划算也更加直接的买卖,把发行权卖出去之后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不需要担心宣传,不需要担心票房,也不需要担心亏本。
采用第二种方式也就意味着,电影的成本必须依靠票房分红来回收,他们不仅需要和发行公司打交道,可能还需要和院线打交道。最重要的是,票房的压力会逼迫他们展开更多的宣传——付出和回报难以成正比的宣传。所以,这就是一场豪赌,百分之九十九会惨败的豪赌。
目前整个北美市场,票房超过两千万美元的外语电影仅仅只有六部,足见非英语作品在这片市场的贫乏吸引力。这也使得票房分红的发行方式看起来更像是自杀。兰斯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哈维更是再明白不过。
面对哈维的质疑,兰斯却没有退缩,“在电影上映之前,谁也无法轻易下结论,不是吗?”
这是大实话,哈维没有办法反驳,也没有反驳的打算,呵呵地轻笑了两声,“一百五十万美元的版权费,然后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红,前提是票房能够超过三百万美元。”
兰斯直接就被逗笑了,“哈维,你真的很幽默。”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红,这几乎是在侮辱兰斯的智商,不过兰斯却没有生气,反而是一本正经地说到,“你应该再努力看看的。相信我,你可以做得更好。”说完,兰斯就微笑地点了点下巴,然后就绕过了哈维,直接扬长而去。
这一次,哈维没有再阻拦兰斯。
哈维知道,他刚才给出的报价着实太低了,但,他不打算再进一步提高价格了——至少现在不要。他已经把自己的底线展示给兰斯看了,接下来他可以让兰斯去和其他人谈判,看看派拉蒙影业他们的报价。兰斯心中有数,他心中也会有数。
“上帝之城”的发行权争夺战,这才刚刚拉开帷幕而已。
哈维脸上露出了一个慈祥的笑容,看着兰斯的背影就好像长辈在欣赏后辈一般,轻声低语到,“兰斯洛特-施特雷洛,小心不要玩火烧身。”
和哈维的交锋前后不过五分钟而已,但却火花四溢、气氛紧绷。兰斯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也知道,他和哈维都是商人,两个人是在博弈,第一轮交手仅仅只能说是试探而已,每个人都在试图利益最大化。显然,即使到了最后,哈维还是在压价。
一百五十万的版权费,再加上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红,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笑话。兰斯知道这一点,哈维也知道这一点。
一般来说,电影收入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票房收入和周边收入,后者包括了录像带租赁、周边产品、主题公园等繁多的名目,前者就是人们所熟悉的电影票房了。
一部电影收获票房之后,将会分别落入三方的口袋:院线方,发行方,制片方。
院线方会制定两种方式来获取分红,一种是议定保底价,比如这部作品在若干银幕上映四周,支付十万美元,这是固定的,制片方多挣多得,少挣就赔了;不过在北美都是采用第二种方式,分成。
分成的结构十分简单,目前发行方与院线方的惯例就是,前三周九比一,发行方拿九成的票房,院线方拿一成;亦或者是选择保底七成。
简单来说,比如说一部电影的票房是一万美元,扣除固定开支的九百美元,那么得到的数字是九千一百美元,这是第一个选项;而保底七成是第二个选项,是在不扣除开支的情况下乘以百分之七十,这个数字将会是七千美元。发行方都会看,这两个选项哪个数字大,就选择更大的那个数字作为收入。
从第四周开始,比例就是六比四,第六周是五比五,第七周是四比六,第八周是三比七。换而言之,播放时间越长,院线提成比例越高。这也是为了鼓励电影院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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