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5页)

在没找到大哥之前就先饿死了,她可不打算继续要饭。

古代的行业她是样样不精通,正在一筹莫展时……目光无意间落在一张缉捕文书上:

绰号:黑毛。

年纪:三十有余。

容貌:面白肥耳,络腮满须,体形魁梧,七尺五寸,眉心至颧骨处有一道约三寸长的刀疤。

罪行:奸 □女,劫人钱财。

悬赏花红:若见此人行迹,知情及时上报者,赏银十两;亲手抓获者,赏银三百两。

“通缉令……”叶思蕊搓了搓下巴,仔细端详那张极为抽象的通缉犯画像,犯人毛发浓密,整张画像上除了一对牛眼全是胡子……别说,跟李逵长得还真像。

叶思蕊在警校时曾上过一堂关于古代通缉犯抓捕的课程:古代若要缉捕犯人,往往会在各个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发出告示文书,犯人若要是买食物,只能去固定的几处食品店,而且古代人口有限,《连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一个新出现的人备加注意。犯人藏匿起来颇为不易,不小心就会暴露行踪。所谓保甲连坐,通俗意义上就是在一个小群体中,推举一个小领导,即保长,他要负责自己一个群体的所有活动,一个群体中有一个人犯错误,即首先是领导负责,全体连坐,从而达到政府控制民众的作用。

叶思蕊活动活动筋骨,压压腿……抓人是她的长项,既然有花红当然要去赚,顺便为民除害。话说叶思蕊真算不上什么特正直的刑警。当初考警校是为迎合大哥叶思浩的心意,叶思浩因工作原因长期出差,对这唯一的妹妹总是放心不下,当个警察至少有能力保护自己。叶思蕊如哥所愿考上警校,叶思浩原本是希望妹妹在派出所办办户口、狗证什么的文职工作,谁知道叶思蕊凭借一股“狠劲”,以优异的毕业成绩当上最危险的刑警。

叶思蕊的“狠”可分为几个阶段:对犯人心狠手辣;工作中好勇斗狠;对亲哥偶尔也耍狠。比如叶思浩与狐朋狗友吃喝晚家了,叶思蕊真敢一夜不给醉醺醺的亲哥打开放门,不过也算刀子嘴豆腐心,她会把皮夹克和钱包从窗口扔给大哥,然后锁门呼呼大睡。

叶思浩一手将叶思蕊拉扯大,他也许不太清楚一点:自己是叶思蕊的全部。叶思蕊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大哥,每当叶思浩在朋友面前提到妹妹总是满心欣慰与自傲。她拼命工作就是为了给亲哥争面子。

当叶思浩开始交女朋友时,叶思蕊躲在屋里哭了三天,一个礼拜没搭理叶思浩,她那会醒悟一个事实,自己有很严重的恋哥情结。

叶思蕊想到哥哥,心里不由泛酸,她抹了抹鼻子,据阎王说大哥会遇到危险,可他人在哪,她又该如何拯救大哥,真是一头雾水。

她漫无目的且迫切地四处张望……此刻,迎面走来的高大的身影引起她的注意,她锐利的目光扫过通缉犯画像,此人虽用斗笠遮脸,面无胡须,但腮帮子上还有青胡渣,一看就是刚剃的,而且此人步伐稍显鬼祟。犯人通常会出现的弊端:就是下意识窥视四周动向,毕竟做了亏心事,这种习惯属于正常的心理问题。当然也有心理素质极好的惯犯,但此人差点意思。

叶思蕊急忙躲进胡同里,她侧身监视斗笠男一举一动,如果真是犯人会一次性多买些食物储备,犯罪之人当然不愿抛头露面。

斗笠男如她所料买了几斤馒头,随后背着面口袋疾步离开街道。叶思蕊则悄声无息地跟随而行,随手抄起路边斜放的烧火棍,主要是她拿什么都没人阻拦,这点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百姓们不躲淫贼但怕她个小丫头,不过管他呢,抓住这人就有钱吃饭了!

斗笠男边走边观察四周,趁无人注意时钻入一道小胡同,叶思蕊大摇大摆尾随在五十米左右的位置,斗笠男即便注意到她,也想不到她的动机,毕竟是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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