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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空調蓋子,從裡面拿出了一張卡片。曹雲將卡片放進小塑膠袋中,封口封上,簽字,並且特寫自己的簽字。
曹雲道:「就在開庭前兩個小時,警方已經證實卡片上有死者的指紋。目前正在核對我封口的筆跡和物證的筆跡是否相同。」
再次休庭。
……
搜查一課一名制服警察出庭作證,證明曹雲給的證據的真實性,表明卡片上有死者的指紋,同時這卡片屬於死者所有,是死者辦理的一家游泳館的會員卡。同時在空調內側找到死者指紋,從指紋來看,死者掀開過空調外殼。
為什麼曹雲要到最後才讓警方介入並且鑑定呢?這是曹雲的計策,他打算一口氣摧毀司馬落的防線。一百三十萬是給司馬落遐想的空間,加上卡片,自殺論,還有空調內指紋等全面轟炸司馬落。
不過,司馬落比曹雲想的要冷靜很多,在曹雲轟炸之後,司馬落要求休庭,自己要核對新出現的證據。法官同意,擇日再審。
……
曹雲沒想到的是,這場戰鬥才剛剛開始。
第二次庭審。
檢方第一位證人是一名小姑娘,小姑娘首先說明自己身份,是游泳館的接待人員。
司馬落用照片問:「這張卡是不是你們游泳池的會員卡。」
小姑娘回答:「是的。」
司馬落再問:「這張卡的主人名字叫宮本扇,你有印象嗎?」
小姑娘點頭:「有,宮本小姐在某月某日(案發前三天)曾經到泳池前台,稱自己的會員卡丟失,問要怎麼補辦。我告訴她繳納二十元的工本費,然後持有本人有效證件到前台辦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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