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页)

、规则的帐篷式的草被,由于现在仅仅是初春季节,这无尽的沙海还都是黄黄的,没有一丝生机。

“每年国家都出大笔的金钱购买草被与树苗用于治沙,可为什么效果总是非常不理想呢?”望着窗外茫茫的沙暴,坐在国安局在民权县的办公室中的张元也在沉思着,据自己了解,尽管有着很多腐败,但作为国家治沙重点县的民权县并没有敢把用于治沙的专项经费大规模的挪用它处,从马科长的报告中可以知道,每年的专项经费其实主要是以实物方式拨下来的,也就是说主要是草被与树苗,至于资金则很少了,而且主要是采取自筹的方式解决,那么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沙漠还没有意思起色?难道中国的治沙专家都没有效果吗?这种情况下,赵一飞能够表现出他的非凡吗?摇了摇头,似乎想要把这个念头从自己的脑中甩出去,张元望着屋中百无聊赖的这些国安局未来精英们,继续想到:这次的民权之行说不定真的是一次非常良好的机会,首先赵一飞的下落知道了,不管能不能找到,至少以后不会发生毫无头绪的情况,而根据其它地方传来的情报,显然赵一飞还没有离开这里,那么十有八九能够将赵一飞找回去。而利用这一次时机对这些小伙子做一次训练是再好不过的了,不管在学校与训练营里如何的残酷,那都是假的,假的并不能代表现实,正如演习时表现非常好的军队不一定在战争时一定表现好一样,只有现实才能让人真正的成熟起来,这些人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也着实让自己开心了。想到这里,张元的心情开始开朗起来,听着小伙子们东一句、西一句的闲聊也渐渐地融入了他们之中。

由于处于中国的最东部地区,夜色早早地把自己那宽广的黑色斗蓬罩向了槟城。马昆仑坐在汽车里,看着“樱花”公司的几名日本人锁门离开以后,又等了半个小时才悄悄地推开了车门。

从公安局刑侦队出来后,马昆仑首先找到“樱花”公司所在地段的派出所,简单的了解了“樱花”公司雇员的基本情况。根据派出所提供的信息,“樱花”没有任何其他实质雇员,也就是说只有原来的三名日本人,而这是违反中国《劳动法》的(注:这里的劳动法条文是作者臆造的,为的是便于安排故事情节,至于是否劳动法中有这样的规定,还请大家自己去查看),因为《劳动法》规定任何外资独资或合资公司都至少雇佣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达到50%以上,否则不予承认该公司的合法地位。但“樱花”为了逃避这一点,只雇佣了三名勤杂工人,也就是说真正的业务都操纵在日本人手里,而且这三名勤杂工人也只是下班前和上班前半小时来打扫一次卫生,她们都是附近居委会介绍的一些下岗工人。在派出所警察的帮助下,马昆仑找到了其中看似精明的一位,向她了解了一些“樱花”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自己事先推测的完全一致,作为一名勤杂工,根本不可能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那么所能做的就只有自己去探探路了,尽管这不符合司法程序,但为了牺牲的同事并与国安局争这口气,马昆仑决定豁出去了。

在“樱花”附近逛了一圈,判断周围没有可疑人员后,马昆仑返回了“樱花”的门前,由于没有后门,所以只好冒险从前门进入了。用手中的万能钥匙轻轻地打开房门,只一闪的瞬间,马昆仑已经消失在门内。

由于只是做职介工作,事务所非常的小,里面总共只有两层房间,外面的这一间是对外办公用的,里面的显然就应该属于经理室之类的房间了。大致地看了看外面的房间,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也不应该能够发现什么可疑之处,马昆仑心里想道。就在准备打开里面房间房门的时候,本能地,马昆仑感觉到房间内有人,心中不由得吃了一惊,现在怎么办?是退出去还是看看里面到底有些什么?现在里面不应该有人的,怎么会有人呢?自己之前明明已经看到那三个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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