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 (第2/4页)

党性担保,一是他与徐远雄之间没有任何过节和私人恩怨。徐远雄提拔重用了他,他照理应当感谢他,他写这封举报信,完全是出于良心驱使,没有其他任何个人动机;二是他在匿名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是他亲眼所见的完全真实的事实,既没有夸大也没有缩小。组织上完全可以对他进行调查,如果他向组织上说了谎,甘愿接受任何最严厉的处分!

徐远雄被刑事拘留和批准逮捕关押进看守所后,在李铁兵执勤时,曾和他打过几次照面。即便被关进了看守所,徐远雄与那些形象猥琐的社会垃圾和人渣们,也有天然的区别。徐远雄一米八五的个头,身体魁梧而匀称,挺胸收腹,气宇轩昂,国字脸,大背头,浓眉阔腮,双目炯炯有神,走路步伐稳重而敏捷。李铁兵当时看见徐远雄后,并没有看见许许多多人犯时的鄙夷与厌恶的感觉,甚至对他有一股好感,有一种惋惜的心理。他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他当造反司令时会有那么多人追随他。李铁兵从内心里暗自感叹,徐远雄生来就是一块当官的料!

在李铁兵的印象中,徐远雄那种领导干部的架势和做派始终没有改变过。他没有普通人犯的那种精神委靡、悲观丧气的样子,仿佛不是进了牢房,每天头梳得丝毫不乱,衣服干净着装整齐,心胸豁达乐观,谈笑风生,诙谐幽默。每天总有几拨人来探视他,有市里和机械工业局大大小小的领导干部,但大多数是重型机械厂的干部职工,其中也包括那个举报他的厂人事处处长刘宪章。大家给他带来各种食物和营养品、水果鲜花等,还给看守所交了不少现金,让看守所食堂为他开小灶另外炒菜。

在审讯笔录上,徐远雄完全承认了刘宪章举报的事实。他说打死那个姓王的工人虽是失手,但不管怎么说,人是被他打死的,杀人偿命,他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至于那个姓周的大学生,虽然不是他直接开枪打死的,但是当时他是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徐远雄对自己将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是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的。一审宣判后,他的神情十分镇定,倒是旁听席上他们厂的好多职工十分意外和难过。当法官告之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一周内提出上诉时,徐远雄当即回答,他服从判决,不上诉。这一点令公诉人和法官也极感意外。

重型机械厂的许多职工联名上书法院,要求改判他无期徒刑或者死缓。理由是,"文革"时处于非正常状态。再说徐远雄也不是故意杀人,充其量只能算过失杀人。还有,徐远雄在重型机械厂任职后,产值和利税都翻了数番,职工的收入大幅度增加,福利待遇也不断改善,徐远雄对国家和人民是有贡献的,请求法院慎重考虑广大职工的呼声。

徐远雄知道后,让法官给重型机械厂的员工录了一段话,他说:"重型机械厂的员工兄弟们,我理解你们的心情,感谢你们的好意。但是我要劝告你们,不要为我的事情再折腾了!因为我所犯的罪是剥夺他人生命的无法挽回的重罪,我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这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生命是最宝贵的,是无价的,是不可再生的!杀人偿命,自古以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真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无情的,这一点希望你们充分理解,要支持法院的依法判决,千万不要做与法律相抵触的事情。我当年要不是法制观念淡薄,也不会有今天的下场,你们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引以为戒。"

徐远雄的这段话在厂广播室播出后,员工们听了叹息不己。法院没有同意重型机械厂职工的请求,而是维持了原判。

第二天早晨八点对徐远雄执行死刑。天空阴沉沉的,冷风扑面,时不时地有稀稀落落的零星小雨夹杂着雪花。李铁兵现,这次执刑与以往不同,执刑的对象仅有徐远雄一人,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召开宣判执行大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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