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部分 (第3/4页)
所以生活必须用品还是要带的。需要提醒的是:牙膏、牙刷、洗衣粉、香皂、洗液等日常用品一般不允许带,因为牙刷柄可以磨制成凶器;香皂上能写字,有些犯人利用这个串供;洗衣粉和被子里的棉花裹在一起在水泥地上磨一会儿,利用摩擦起热的原理就能点燃起火,里面很多犯人利用这个方法点烟抽,当然别有用心的人还能干一些后果更严重的事情,送的衣服被子是要被严格检查的,以前现很多缝在衣服被子里面的现金、纸条等违禁品。皮鞋里都有钢板,必须抽调,那个很容易磨成钢刀;还有很多注意事项,进去了民警会提醒你,号里的老大也会教你,当然方式差别很大;这些东西看守所里的小商店都有,不过很多是替代品或者专门采购一些确定没有危险的品种。里面每天三顿饭,伙食一般,不一定能够能吃饱,并不是看守所没钱,我去北京的东城区看守所参观过,那个看守所投资几个亿,里面有空调、洗手间等等,很豪华,外事参观一般指定到那里,但是里面的伙食也不好,也是不够吃。为什么?因为刑法规定,刑事拘留是刑罚措施,刑罚是惩罚性的,让你每天吃的好、穿得好、玩得好,那还不争着去那里度假啊。所以,每月让家人送几个钱也是很有必要的。最后一个问题,几个人一间房?一般都是十几个。一个监室收押多少名在押人员最合适?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涉及到压力、领地范围、群体心理等研究范围,我们在实践中也会现,监室过于拥挤,在押人员会因争铺位等原因打架,监室人数过少,监室显得沉闷,变得死气沉沉的。根据我的观察,我感觉每个2o平方米的监室收押8…12名最为适宜。
21岁和18岁,应该是人生中的豆蔻年华季节,可他们――陈兵、蔡某二人,因搞同性恋,前者现关押在璧山县的看守所,后者已被前者杀害。
在看守所的审讯室里,陈兵较详细的交待了他短暂的一生,以及搞同性恋杀死蔡某的犯罪事实。
陈兵,男,1974年6月19日出生,高中文化,家住重庆市璧山县城,系该县某汽车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工。
被恋对方,蔡某,男,18岁,家住重庆市璧山县梅江乡,系该县某汽车运输公司学习汽车修理的临时工,1995年8月24日深夜被陈兵杀害。
陈与蔡是怎样搞上同性恋的,陈兵为什么要杀害对方?这,还应从陈兵的心理变态说起。
陈兵有一个条件较好的家庭,父母均在陈兵所在的运输公司工作,三姐弟中他是幺儿。陈家对这幺儿的教育,从小就十分严格,陈兵小时了算争气,小学阶段,成绩、品行在班上都属尖子。小学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该县的重点中学。在初中阶段,初一时的成绩在班上属前列,初二开始下降,初三末期以总分4oo多分,平均每科6o多分的较差成绩初中毕业。由于成绩太差,他失去了报考高中的资格,通过一年的补习后,陈兵考进了重庆市的某技工学校,学汽车修理。
来到技工学校,陈兵试图通过自己艰苦努力,学好本领,将来当一个技术过硬,人们信赖的汽车修理工。技校的第一年,他勤奋好学,成绩较为理想。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引诱,陈兵的思想深处,开始生变化了。花花世界的吸引,黄色书籍、录相的渲染,使陈兵对性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在技校的第二年,17岁的他,开始谈“恋爱”了。与“恋爱”中的女同学如胶似漆的交往,不久他们便生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大约持续了一年的时间,陈兵对这种关系的兴趣逐渐减弱,逐渐产生了一种厌烦的情绪。第二年,技校生要到企业去实习一年,方能分配工作。于是陈兵回到了父母所在的运输公司(他捕前的工作单位),同“恋爱”女同学的那种关系,也就不告而吹,相互再也没有往来。
回到璧山,陈兵很快又与一个姑娘“恋”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