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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事件的元凶。肇事者不是鸡肉炸弹,而是人肉炸弹。查鸡之至今人气不减而鸡味渐无,无非得之就手,烹之随心,食之可口。对原材料的刻意求本,不仅否定了做为技艺的烹饪,就鸡而言,也破坏了它做为日常食物的“平常”之本质。
电影《莫扎特》结尾处萨列里在疯人院的走廊里摊开双手,悲天悯人地说:“到处都是庸才。全世界的庸才,我原谅你们。”我觉得,这种话与其对别人说对自己说,不如人鸡共勉吧。做了半辈子人,吃了半辈子鸡,我本人对鸡的态度日渐波普。李渔言鸡之功过谓:“天之晓也,报亦明不报亦明”。也是这种态度。故本鸡也好,末鸡也罢,只要烹调得法,即使硬生生的冻鸡,也大可一嚼。欲穷鸡之本末,无稽程度胜于对鸡过马路的追究。吃鸡做人,道理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只有做好和做坏了的人,同理,天底下本来只有做不好的鸡,幷没有注定就不好吃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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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派对
所谓派对,亦舒总结到:“宾客虽多,统统是老面孔,今天你装饰我的宴会,过两日我来点缀你的派对,来而不往非礼也,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达官贵人,第二天照片又刊登在社交版上叫小市民观赏。”
说的是殖民时代的派对。后殖民时代的派对虽然还没有“非礼”到“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小市民叫达官贵人观赏”的程度,但是归根究底,所谓派对者,来而不往非礼也——当然,单只人来人往,依然还是“非礼”的,要做到“有礼”,还必须一丝不苟地把主人家“摊派”到你头上的种种事情做“对”。在这些被“派”到的事情里面,最重要的就是穿什么和怎么穿,也就是说,“人到”还不够,必须是穿著适当的衣服把自己送上门去。
其实,与“舞会”或“宴会”相比,“派对”的特殊之处本来就在于衣着和气氛上的随意和“非正式”。辞典上对于的解释是:“一种非正式的舞会。因不像正式宴会般的隆重,参加者可以穿著简便衣裳。如:‘家庭派对’、‘生日派对’”。不知何故,“非正式”到了我们这里就自动“转正”并且升了一级。我收到的派对请柬,绝大部份都附有“正装”或“盛装”的“着装要求”。在一般的情况下,虽然着装本身就是一个人参加派对的终极目的,即便做了“派对动物”,却也是衣冠禽兽,行头必不可少。然而,“穿什么”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情的伤脑筋之处尤在于,此外还连带有一个“怎么穿”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也就是说,穿什么和怎么穿并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事情办得对不对,基本上取决于别人的穿什么以及怎么穿。
按照T�P�O原则,着装的正确性体现在时间(Time),地点(Place)以及场合(Occasion)的“恰当性”。就时间、地点以及场合来说,全世界的派对其实大同小异,但是窃以为以广州的派对而论,似乎很有必要把“天气”这个要素也补充进去。“岭南之地,愆阳所积,暑湿所居”,一年三百六十日,桑拿天气严相逼,几乎不舍昼夜。这种天气,使广州人在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的问题上长期奉行着一种顽强的实用主义,全天候Casual主义,并且义无反顾地把这种主义贯彻到城中举办的各种派对之中。另外,粤人行事,向有“只做不说”的习惯,从Business搬到Party上,就成了“只做不穿”,一种岭南风格的Business Casual。
如果真理总是赤裸裸的话,穿衣本来就是一种言说和修辞。人生至苦,莫过于在真理和言说之间徘徊。在广州的派对上,这种维特跟斯坦式的痛苦就表现为穿什么和怎么穿:这一次,为了尊重主人,遵照请柬要求盛装或正装出场,到场后,却发现自己身陷一群T…Shirt牛仔裤的派对动物之间,不由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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