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部分 (第4/4页)
底,组乐队完全是凭着对摇滚乐的满腔热忱。自从“蜜糖派”乐队组成后,几个女孩子的生活习惯也被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比如文雯,她以前有留指甲的习惯,为了弹吉它,文雯把这个小嗜好抛弃了,一双原本细致滑嫩的玉手上也长满了琴茧。
见秦暮楚来了,文雯赶忙拉着姐妹们操练起来。这段时间里,“蜜糖派”乐队共创作出三首作品,秦暮楚认真地一一听过,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你们这么短的时间就能确定自己的风格并创作出属于自己的原创曲目,真是太不难得了,要知道即便是男的也不一定有你们这样的效率——别误会我并没有性别歧视。文雯你的吉他水平比上次我见到你的时候有所提高,可以看得出,你为了打下扎实的基本功没少练习,至于其他几位,由于我们是第一次见面,所以对比们的演奏水平不好评价。”
“小楚,你不用和我们这么客气,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了,她们又都是我的好姐妹,觉得我们哪点做的不好的,尽管大胆说出来,有缺点才会有进步嘛!”文雯说。
“那好吧,”秦暮楚清了清嗓子“首先说你们的作品,要知道你们的风格是‘英式摇滚’,我想你们还没有吃透这种音乐的含义,应该再多听一些类似风格的唱片。虽然我对英式摇滚也不是很了解,但凭我的感觉来看,你们的作品离真正的英式摇滚还有一定的差距,更像是流行摇滚。主唱,你的嗓音原本就不错,唱歌的时候不要刻意地去修饰它,要知道你的音色原本就很甜美,再刻意地修饰的话,就显得有些腻了……文雯,你的吉他进步很快,超乎了我的想象,但在弹奏某些和旋的时候,你的手指还是有些僵硬,未来你要多加强练习才是。鼓手,你的节奏感很强,但你敲鼓的时候有一个毛病,你总是习惯在最后一个八拍结束的时候,也就是敲镲片之前甩一甩鼓棒,虽然这看上去显得更加有范儿,但我不推荐你这么做,万一没甩好的话,鼓锤掉在地上,节奏一下子就会被打乱的。至于贝司手嘛,你的技术不错,发挥的也很稳定,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四个人里面最早接触乐器的……”
秦暮楚说的很详细,姑娘们听得也很认真,当他说完后,贝司手宇慧涵点头说道“你说的不错,当我还是一个初中生的时候就开始学吉他了,不过改贝司确是最近的事。”
“这我就搞不懂了,你既然擅长吉他,为何要该行做贝司手呢?”秦暮楚问。
“没办法,谁让咱们的文雯那么想当吉他手呢?当初我劝她,让她弹贝斯,可这位大小姐死活不同意,还和我大吵了一架,最后我不得不做出让步。”
秦暮楚转而问文雯“你干嘛非得当吉他手啊?不会是想出风头吧?”
“切!我要是想出风头直接做主唱算了!”文雯白了秦暮楚一眼,继而天真地说“我之所以想当吉他手,是因为……吉他比贝司多两根琴弦,我觉得吉他更有挑战性,所以……”
文雯还没说完,秦暮楚便一头栽倒在地。
“文雯,你真是……真是太……太可爱了……”
排练结束后,秦暮楚起身告辞,文雯拉着他的胳膊死活不让他离开,说是有话想对他说。无奈,秦暮楚只得帮着几位姑娘收拾好排练室后,和文雯一齐出来。走在校园的小路上,秦暮楚问道“文雯,你不是有话和我说吗?是什么?”
文雯踌躇了一会儿,深深吸了口气,说出了一句令秦暮楚十分吃惊的话“小楚,我做你的女朋友吧!”
秦暮楚和文雯在高一的时候是同班同学,那时候,二人曾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当然,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这种感情大多带有猎奇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