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2/4页)
的暴风。叶孤城居然会去那地方,难怪江湖上没有他的消息。
楚留香叹息道:“像他那样生活在海岛上的人,去了沙漠怎么受得了?我是一辈子都不想去那种对方。”
楚留香有一艘属于自己的大船;平日里喜欢待在甲板,享受海上潮湿而温暖的海风,在灿烂的阳光下;脱下衣服、鞋袜;懒洋洋的晒太阳;抬头就能看见碧空上悠悠飘来的白云,日子舒服的好似要飘起来,这样的生活太容易让人满足,神仙来了都不换。
朱见深笑道:“你没去沙漠,却好像已经对他的遭遇感同身受。像他那样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去沙漠,就像楚贤侄不知道,自己今天会在一叶孤舟上与我喝酒一样。”
“有道理。”楚留香道。人的机遇很奇妙,他现在说一辈子不想去沙漠,却不知道自己很快就不得不去沙漠。
一点红是在场唯一去过沙漠的,他曾经为了对付一个难缠的目标,把自己埋在沙子里几天几夜。在沙漠,一条人命真的太渺小了。叶孤城没有消息传出,固然是通讯不便,却也说明他还没走出沙漠,没有脱离沙漠的凶险。
一点红冷冷道:“叶孤城不会无缘无故跑去沙漠,在沙漠中,他不但要面对恶劣环境,还要面对他的敌人。那些生长在沙漠里的人,已被沙漠锻炼得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狐狸更精,比狼更狠。”
朱见深道:“你能平安说出这番话,证明他们不够精,不够狠,至少不够比你能忍耐。”
一点红低头,入眼的是一片红彤彤的布料,他的声音更冷道:“因为他们想要活命,我想要的却是他们的命。”
一点红没喝酒,话却比以往多,朱见深听了会心一笑。
楚留香道:“江湖上没人知道叶城主的去向,前辈是怎么知道的?”
朱见深淡淡道:“一个人活得长了,知道的就多了。”
楚留香问:“前辈今年贵庚?看上去还没我大。”
朱见深道:“我八岁。”
楚留香:“……”
高人不愿透露年龄,楚留香也只不过随口一问。他举起酒杯,不紧不慢喝了一口。
杯子是用整块翡翠雕出来的,酒是陈年佳酿。楚留香最爱梨花酒,这酒喝来,却比梨花酒更加口感醇厚,后味绵长,竟是没从品过的好滋味。光是一只杯子,就价值不菲,那装酒的壶,是以整块翡翠雕琢而成,更是价值连城。此人财力雄厚,之前那一番话说得对。无花这样的妙人,少林养不起,如果还俗跟了他,生活只怕会过得更好。
一杯酒下肚,酒气上涌,功效也出来了。楚留香眼睛一眯,感受了丹田的变化,赞道:“果然是增强功力的好酒!”
加了仙丹的酒,能不好吗?增强内力的功效,还不是一时,而是固本培元,从内稳定发挥的。
朱见深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举到一点红的唇前。问道:“小红真的不来一杯?”
一点红摇摇头。
朱见深也不勉强,与楚留香碰杯,潇洒的一饮而尽,带着醉意道:“小红,本座见你今年诸事不顺,三个月内还有血光之灾,记得身处危险之地,你一定要穿着这件衣服。”
他再三强调,是因为一点红为了救人,会被楚留香的朋友误伤,砍掉持剑的手。这样的牺牲,在他眼中毫无价值。若他的提醒,能免去对方无谓的牺牲,多一句嘴,送一件在他眼中稀疏平常,在外人眼中却非比寻常的宝衣,又怎么样?他高兴!
这已经是朱见深第二回说类似的话,一点红奇道:“你会‘五鬼搬运术’,还能掐会算?”
朱见深道:“红色辟邪,你信我就穿上。而且中原一点红,不穿红衣,岂不是对不起自己的名字?”
“……”一点红嘶哑道,“我若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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