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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在這裡故意忽略&ldo;特簡&rdo;這一做法,孫承宗等人也明白李彥的意思,不過此前特簡已經被認為不合適,所以這點還是得到大家的認同。

李彥又道:&ldo;還有個問題,就是閣臣的數量,也應當確定,本官以為內閣應當是處理國家大事的最高行政衙署,其核心應該是做事,各位大人以為如何?&rdo;

朱延禧點了點頭:&ldo;不錯,理當如此。&rdo;

&ldo;如果是這樣,那麼內閣大學士的人數就不能太多,不然分得太細,就成各部尚書了!&rdo;李彥笑了笑說道。

李彥強調了做事和決策的區別,他認為內閣既然是做事的話,那麼就不能將決策和做事兩種權力都握在手裡。

按照明代的權力體系,內閣只是輔助皇帝處理國政的幕僚機構,只是在發展的過程中,逐漸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李彥在限制皇權的同時,自然也不希望出現宰相專權,他的想法就是將內閣一分為二,其一為學士院,對重要事項進行決策,其二就是專設一個負責執行的部門,統屬六部處理具體的事情。

李彥之所以想這麼弄,顯然是受到三權分立的影響,當然他沒有這麼提出來,而是變換一種方式:&ldo;除了重大事項必須經由學士院通過,學士院還有制定律法的職權,律法一旦通過,則各衙署及大明子民,都必須嚴格遵守之。

&rdo;

&ldo;再設國士院,選我朝德高望重者為國士,或百餘人,或數百人,但凡學士院制定的法律,皆須經由國士院表決通過方能生效……&rdo;

李彥的這一提案,遭到孫承宗等人的質,因為他們並不認為搞出學士院和國士院有何必要

第三卷 巧木匠

第二三四回 輿論

以來,李彥一直在研究明帝國的權力體系,這個來看,相當集權,所以權力都歸屬一個人,那就是帝國皇帝,皇帝則通過下面的官僚治理國家。

而明帝國的官僚體系,在中央這個層級上,又顯得不是那麼集權,不管是六部九卿,還是內閣大學士,一方面,他們擁有的權限不多,大事小事,都需要報請皇帝批紅、用印,然後發旨決斷;另一方面,內閣大學士雖然漸漸成為事實上的宰相,但是從法理上來說,內閣不過是協助皇帝處理國事的顧問、幕僚罷了,並不能直接統屬六部九卿。

加上可以風聞言事,權力很大的六科十三道,每遇重大事情進行朝議,往往爭論不休,尤其是東林與齊楚浙三黨對峙之時,互相攻訐,決策效率變得極為低下。

萬曆時很多官職空置,固然有萬曆皇帝怠於朝政的緣故,東林與三黨爭執不下,不管是哪一方的人選,都很難得到一致的認同,恐怕也是原因之一。

李彥的想法就是從法理上確立內閣的集權,實行唐宋時期的宰相制,另外用類似於朝會的學士院,對重大決策進行表決,而國士院的範圍就更加廣泛,根據李彥的設想,學士院的學士應當由國士院進行推舉,從而形成一個金字塔式的權力結構。

在兩院的提案:到否決以後,李彥很快提出一個新的方案,新方案不再提及兩院,維持原本的內閣-部院制,但是在內閣中設首輔一人,次輔四人,大學士四人,首輔統攬全局次輔分管方面,大學士可兼領,奇qisuu書也可分管或不分管,重要決策通過九人內閣票決即可。

李彥提出對朝政的革新,就望不再出現那種無休無止的爭吵,一方面,將決策的權力集中到內閣;另一方面,也賦予部院一定的權力,而不是像過去那樣,什麼事情都需要報給皇帝員唯一的作用就成了爭吵。

至於朝依然保持,但是對朝議的範圍和條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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