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 (第2/5页)

我气急败坏,抓起地上一块半截砖砸向跑在最前面的大志,大志距离我只有十几米远,他一闪身,躲开了。趁他躲闪的时间,我和寸头又跑出了几米,和他们的距离拉开了。

小巷的侧面又有一条巷子,这条巷子更加狭窄。巷子里有一家商店,商店门口有一个灶膛,灶膛里燃烧着两根胳膊粗的木棒。跑到了商店门口,我对寸头说:“快打110”,然后从灶膛里抽出了两根木棒,一手拿一根。木棒有一米多长,顶端喷涂着熊熊燃烧的火苗。我挥舞着木棒,呀呀叫着,抡向后面追赶的传销分子。寸头拨打电话,幸好这家商店有公用电话。店主是一个中年女子,他看到店门口的这种场景,吓坏了,抱着双臂瑟瑟发抖。

一名传销分子想冲向打电话的寸头,我站在商店门口,抡起木棒砸在他的身上,他笔挺的西装立即燃烧起来。他用手扑打着火苗,心疼得几乎要哭出来。

我说:“谁敢过来,老子就烧死他。”

传销分子们吓住了。

大志说:“何必这样呢?大家朋友一场,何必伤了和气?你想走,我们让你走,把你的东西也拿走。”

我知道这些家伙坏透了,他们软硬兼施,什么阴谋勾当都能使出来。如果听信他们的话,你就上当了,你就会被他们带回去,不死也要丢半条命。

我说:“等警察过来,我们一起过去。”

大志说:“叫警察干什么?管警察什么事?”

我看到他明显变得惊慌。

木柴的火焰快要熄灭了,可是警察还没有来,我心中暗暗着急,但是外表装得很镇静。这难捱的几分钟,在警察没有来到的这几分钟,就是心理战,谁先退步,谁就输了。

大志依然在苦口婆心,张浩也在谆谆教诲,追来的都是男子,女子可能都在原地等候。

我一言不发。寸头从商店里找到了一把菜刀,握在手中,倒也显得威风凛凛。

终于,警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大志领着传销分子纷纷奔逃,形同鸟兽。

两名警察从110面包车上走下来,询问了我们的情况,然后将我和寸头带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我简单说明了自己的情况,然后说自己是记者,是打入传销团伙里的卧底,一名警察友好地对我说:“我们是同行,干一样的事情。”

警察询问那个传销窝点的地址,我们都说不上来,传销头子从来不会告诉手下他们活动的地点,而那幢破旧的楼房好像也没有见到门牌号什么的,但是我和寸头都认识路径。警察说,明天凌晨让我们带路,端掉那个传销窝点。

当时,我们身无分文,一名警察给了我们100元钱。那位警察身材很高,浓眉大眼,英气勃勃,我现在都能记得。

那天晚上,我和寸头先在距离派出所不远的一家小饭店里大吃了一顿,什么辣椒炒肉,什么土豆丝,什么西红柿鸡蛋,点了好几个菜,还吃了好几碗米饭,最后,碟子里连一根菜丝也找不到。我们拍着滚圆滚圆的肚子,幸福地打着饱嗝,感觉旧社会的地主老财也不过如此。

小城市消费很低,吃了这么一大盘菜,花了不到30元钱。

然后,我们就在饭店旁边找到一家旅社,告诉老板说,五点钟叫醒我们。

我们关起房门,躺在床上,伸展四肢,舒服得像漂流在水面上,无限轻松,无限惬意。寸头拉动沉重的沙发,堵在门后,我笑着说:“这里距离派出所两步路,给他们十个胆,也不敢来的。”

然后,打开电视,看着屏幕上彩色的画面,突然感到生活原来这么美好。我们一言不发,专心致志地,贪婪地看着那些炫目美丽的画面,唿吸声几乎都停止了。我们已经与外界隔离得太久太久,我们完全不知道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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