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5/5页)

叫气派!”

“恩……高见高见。”

我一直觉得女人和龙是同一种生物,天生抗拒不了闪亮事物的诱惑,而太后更是将这一女人天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不论是闪亮的珠宝,还是闪亮的菜刀,包括闪亮的厨具,以及这个闪亮的公司装潢……

当天我在策划部安营扎寨,开始了我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周围的同事和上司知道我是太后的女儿后整天不是口蜜腹剑其实背地里腹诽我这空降部队,就是谄媚巴结整天嗡嗡嗡地在我耳边制造噪音,而公司里难得的清流多半选择明哲保身离我这是非源头远远的——终于明白当年程咬金的感受了。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我自救。

我学陈曦端出一张生人勿近的面瘫脸,用气势和目光杀死他们。

事实证明有着前人经验总结的社会实践是科学的,世界清净了。

平均每隔几天陈曦都会来公司接我下班而后一起吃个便饭,曾问起他,“你不用回N市工作吗?”

他淡淡的说,“今年调回F市总公司了。”

公司的女职员对这个保持固定频率造访公司的美男充满好奇,我严防死守不露口风。

开玩笑,咋可能便宜你们。

某天公司下班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那头甜美的女音约我一道出门坐坐。

我换上一身雪纺长裙,描了眼线上了唇彩把自己整得艳光四射的出门。咱输人不输阵。

进了餐厅,一个长相柔弱甜美的女子先打了招呼,“你好,任金笙。”

我也甜美微笑,“你好。”

先礼后兵这道理我懂。但我没想到她进入正题的第一句话竟然是——

“你知道我是谁吗?”

——丫以为自己是成龙cosplay红番区啊?

我撑住笑脸没让它倒塌。

她识趣的自动揭晓,“我叫midiya,想必你也知道我。”

我立刻礼貌的说,“久仰。”

原来遇上正主了。听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