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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与巨大的财富,第六重山脉里就有一些罕见的草药了。
并未太过于急切的进入丛林深处,寻找了一块林间空地,先把牛皮给晾起来晒一下,然后利用树枝、树叶搭建一个白天休息的凉棚。
就在我完成这一切的时候,忽地空中传来一声尖啸声,隐约可见是一头鹰隼的样子。
鹰隼,除非是有钱人或者猎人才会驯养这种猛禽,紧接着,三股强横的力道扑面而来,让我根本无法反应过来,必须尽快逃离,否则难免会有杀身之祸!
纵身极速行走,转眼之间就将身影没入一片灌木丛之中,屏住呼吸,远远的看着。
“呼……”
树头轻轻一晃,三个身影便落在我的“营地”前,是三名身穿软甲的人,脸上满是杀伐气息,胸前佩戴着红色鹰形徽记,这鹰形徽记我见过,灵陨城内的几座建筑上就有这个标志,是三大佣兵团之一的血鹰佣兵团的人,并且这三人的气息太强了,完全凌驾于我之上,最强的那个甚至有人御境中期的实力,整整超过我一个大境界!
三人之中实力最为强横的那个一脚踹翻我的铁锅,道:“看来有人在这里宿营过,哼,连家伙事都不要了,莫非是被我们的气息给硬生生的吓走了的?”
“是啊!”
另一个佣兵嘿嘿一笑道:“大哥,我们血鹰佣兵团三大杀手一起出动,这整个灵陨山脉都得抖一抖,更何况是那些微不足道的灵修者和偷猎人。”
“大哥”颔首,一脸慎重,道:“情报属实吗?那个老家伙是否已经进入这一重山脉了,又是否真的掌握了一根三千年的血参?”
“千真万确,马勺儿那小子亲眼所见,否则的团长大人也不会派我们这么火急火燎的过来,马勺儿说了,那老头最多人御境中期的实力,凭我们兄弟三个灭他绰绰有余,毕竟大哥已经人御境中期了,再加上我们两个,嘿嘿……”
“哼,真能找到他才最好,否则白跑一趟的话难免会被团长臭骂一顿。”
“放心吧,我的猎鹰一定能找到他,让他无所遁形。”
“走吧,这里没人了。”
……
三道人影呼啸而去,而我等待了许久才从灌木丛里走出来,原本只是想混混第六重山脉,结果居然遇到了这么三个人御境的高手,这灵陨山脉果然藏龙卧虎,什么人都有,看来此行要更加小心了。
十一推书:最你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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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飞沙走石
两天后,灵陨山脉第六重山。
连续两天内居然再也没有人叨扰,倒是我已经把周围二十里地都摸索完了,清晨阳光如雨的落在丛林空地上,一边晒着我的收获。
一根二百二十年血参,外加一张完整的云熊皮,还有两棵地狱灵芝,这就是两天内的收获了,此外还有一些不够稀有的草药根本就没有动它们,第六重山脉能找到这些似乎也算是不错了。
云熊皮已经被阳光蒸干,收拾一下卷成一团塞进竹篓之中。
今天必须转移,换一个地方,否则的话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收获,附近几十里地已经被我搜刮一空,就算有新的草药也要等到许多天后重新长出来了。
……
竹篓里的东西太多,压得吱呀吱呀响,甚至我怀疑它随时都会崩碎,如果压坏了那也只能重新亲手做一个了,好在我并不缺乏这样的手艺,技多不压身嘛,“上可摘星辰,下可编箩筐”,这才是新时代灵修者的优秀素养。
清晨,丛林里一片寂静,但是寂静之中却又带着一丝危机感,这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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