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 (第2/5页)

平时的有优惠的……”

在会议上结束不久。首先通过了第一项公司投资决策,倒不是主业上的投资。而与bj银行签署了为期三个月的协议存款合同,存款金额达100万,年利率达8%!

因为,年底银行揽储,给的利息会被正常的存款利率要高一些。

存三个月,因为公司的电影主业,至少在未来三个月,是不会开拍的。剧本还没有搞定,大量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好,怎么可能这么快上马?

所以,这笔钱先放在银行吃利息,三个月是协议存款,至少有两万块钱的利息。

而公司账面上还剩下10多万元的现金流,这笔现金流,足以给员工发工资,并且,还可以做一些规模比较小的投资。

公司的员工必须要有事情做,才能够获得进步。

团队的执行力,既是办事的能力!

团队,往往是做过越多成功的项目,就会越有自信,执行力也会越高。

而那些失败的团队,要么是挫折造成的,要么是懒出来的!

王启年经过思考,第一笔业务要简单,资金要小,并且,即使失败,对公司主业也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最终,他决定而是投资7。5万元,出版《蔷薇少女》的漫画单行本。

当然了,这个项目也要征询小香的同意。毕竟,亚城木梦叶是他们共用笔名,作品版权是一人一半的。

“什么,年哥哥,你成立的小伙伴文化公司,准备出版《蔷薇少女》?”当王启年与小香商议这件事,她显得很是惊讶。

“怎么,不可以吗?”王启年问道。

“不是啊,我是说,不与《北卡》编辑商量吗?”小香有点顾虑。

“不用了!签约的时候,单行本出版明确被保留了下来,所以,没有必要通知杂志社了!”王启年说道,“其实,不通知也为了我们双方的脸面!若是通知的话,《北卡》提出很低的版税出版合约,那么,我们是签约,还是不签呢?签,则吃亏了!不签,则是进一步得罪了杂志的编辑部!”

小香闻言恍然大悟说道:“原来是这样呀,那么我听年哥哥的!”

经过了小香同意之后,王启年拿出一份《蔷薇少女漫画单行本出版协议》,合同的甲方是小伙伴文化公司,乙方是亚城木梦叶这个笔名,以及王启年和小香两人的真名。

合约里面,《蔷薇少女》单行本的版权,是委托给了小伙伴文化公司全权代理了。小伙伴文化公司,给予亚城木梦叶这个笔名支付10%的版税。

当然了,现在为了方便汇款,统一寄到小香的私人账户上。

将来,等到“亚城木梦叶工作室”成立,稿费方面则是打到工作室的基本账户上。

王启年见到小香连合同看都不看一下,就签字了,心中不禁莞尔,说道:“小香,今后签约什么的,合同要看仔细啊,避免被卖了。”

“这个年哥哥给的合同嘛,即使是卖身契,也认了。”小香无所谓说道。

王启年见状不禁一笑,心中却是想到了《魔法少女小圆》里面的那个qb,到处用——“和我签约成为魔法少女吧。”之类的名义行骗,每一个成为魔法少女的,基本都是悲剧收场。

其实,若不是少女们很好骗,qb怎么会专门钻空子,找少女签约呢?

小香虽然有捉弄人的小智慧,但遇到这种签合同的大事情,往往却是很好骗。所以,王启年决定霸道一点,包揽今后小香绝大多数的合约,代替她做主,避免小香迷迷糊糊的被骗了。

第八十七章 漫画单行本(二)

1998年12月中旬。

《蔷薇少女》漫画单行本出版计划,在王启年的推动下,雷厉风行的开始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