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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相亲前的半个月,我哥的脚腕扭伤了,他不得不在家里休养,我嫂子便背着我哥,逼我找一门亲事。她对媒婆的要求很简单,就是男方一定要有钱,其余的一切都可以不计较。我本来想好了种种方法来应付的,可自从那天跟你相亲后,媒婆极力夸你的好,嫂子也在旁边添油加醋地说,像你这样斯文、有修养又有钱的人,真的是打灯笼都难找,而且回去以后,她一反常态,对待我比对待我哥还要好,好像我是个财神爷似的……”
刘邦忍不住打断她道:“你说王夫人是你的嫂子,可她的年龄怎么跟你哥相差那么大呢?按照推算,你哥现在应该只有二十二岁吧?”
小倩悄悄地擦了擦眼角的泪花,道:“她只比我哥大三岁,她之所以看起来显老,是因为她化了妆的。不仅她化妆,就连我,也被她借来道具重新包装过,她看起来像个贵夫人,而我,却像个富家小姐了。我知道说出来以后你会看不起我,不会再要我的了,但我想,你迟早会发现这秘密的,与其到那时让你抛弃,不如现在说出来,这样双方后悔都还来得及,就当这是一场梦吧。”
“你既然知道,干吗还要告诉我呢?你不怕回去嫂子虐待你吗?”刘邦故意取笑她道。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我命苦呢?经过这事后,我准备出去找一份工作,这样她就控制不了我啦。”小倩幽幽地道。
多么单纯的女孩啊!只可惜命运对她太不公了。刘邦在犹疑着是不是也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她,可他最终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嘴里说出的是另一番话:“小倩,我并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能够对我坦白,说明你的心里有我。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戒指,我将会照顾你一生一世的。”这话说出来后,连刘邦自己都吃了一惊,不是对她的感情还没有最终确定,没有达到那种结婚的程度吗?怎么就说出这样的话来了呢?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周奇,自从琼山之行后,她一直都以生态鲜肉铺的未来女主人自居了,可现在,一旦自己跟小倩结婚,她真不知会伤心成什么样子呢。
“你……你真的不嫌弃我?”小倩的脸一下子红了,似乎这事让她很有点不知所措。
“是的,”刘邦道,“不过你既然喜欢读书,我想,我们的婚事要延后的,等你读完书出来我们再结婚好了。”
“这……我没……没钱去读了。”小倩秀眉微皱,不明白刘邦为什么还要让自己去读书。
“我给钱你去读好了,读书虽然不一定有用,可它能让你明白许多道理,至少精神上能比不读书的人要优越些。”刘邦本可以说出许多读书的好处来的,但他自己读书虽不少,却只当了个猪肉贩子,是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日后若被小倩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
“我没参加高考,就算想去也过时了。”小倩道。
“没关系,只要你想读书,总能想到办法的。我一有这方面的消息就通知你。”
………【第四十二章 争吵】………
(第三更,求收藏、推荐)
却说刘李氏既然想办法让刘邦跟小倩订了婚,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下了一半。不过周奇依然每天都跟刘邦粘在一起,这让刘李氏的另一半始终落不下——万一周奇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先下手为强之类的呢?自己的一番心血岂不是要白费?看来,是时候将这个不明来路的野货赶走了。
这天早上,刘邦正在卖猪肉的时候,钟伯突然道:“小周,这是怎么回事?客人明明让你把这骨头留大一点的,你怎么把它砍得那么碎?”
“你不是说要砍小一点的吗?怎么又要大了?”周奇反驳道,一边将骨头递给客人。
谁知那客人也是特别挑剔,特别难缠的,一看到那袋子里的碎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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