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 (第3/4页)
生,最后只得请兽医了。”
听了刘李氏那不恰当的比喻,所有人都忍不住笑了,小倩捂着肚子道:“万一兽医开了几副兽药给吃,那可就完了。”
如果是周奇说这话,刘李氏肯定会生气的,但她对小倩这未过门的媳妇一向是青睐有加,如何舍得数落她一句?笑笑便罢了。
“那周奇你帮我打个电话给他,真该死,这里限制得,连个电话都不能打。”
不到半个钟,那位工商局的同学一听到刘邦竟进了警察局,立马就赶过来了。他的效率可比警察们要高得多了,三下两下地便向刘邦了解清楚了事情的始末,然后道:“你这事应该不是很麻烦,警察局每年都要处理大量你这样的案子的,不过你是华族,警察们遇到华族等少数民族的案子时通常都要先放一放,或者刁难一下,或者敲诈点钱财什么的。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工商局里也很常见,只不过很多事我都替你挡过去了。”
现在可都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啊,竟然还存在种族歧视!刘邦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工商局同学自然理解刘邦的心情,淡淡一笑道:“我去跟他们谈谈。按照你说的,是那人劫持人质在先,且他们带那么多人来,是准备硬要夺取你的利益的,你们的行为还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只不过被捅了数刀,现在还在医院抢救,尚未脱离危险的那人,你真的确定是劫持他的大汉捅的么?如果不是,恐怕你们会有许多麻烦。”
“当然是那大汉捅的了,他当时正把刀架在别人的脖子上,谁敢靠近?”刘邦言之凿凿地道,这些细节可是很必要的,将成为定罪与不定罪的标准,所以他必须一口咬定是大汉做的。
“这就好,我去找负责这件事的警官谈谈。”同学说完,转眼消失不见了。
…………
“那警官说了,你们正处于讯问期间,本是不准保释的,但如果你们每人交三千万VND保证金,可以法外施恩,准许你们保释。”工商局同学跟警官谈了将近一小时,才带回这么一句话。
刘邦忍不住气愤道:“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没有罪的便应该无罪释放,干吗还要交三千万VND保证金呢?若有罪,就算是交再多保证金也不能释放啊。”
“你还别说了,刘邦,那位警官特别‘关照’你呢,他说你是华族,又是那群人的头,如果你要保释的话,得交六千万VND。我跟他交涉了半天,他才勉强肯让你以四千万VND保释,而且还要求你留下地址和电话号码,以便一有情况就可以传呼你回来……”
“条件那么多,这不公平。我干脆不保释了,在这里坐够四十八小时,看他们放不放人?”刘邦也学他们耍起赖来了。
“这不行啊,”工商局同学劝道,“如果他们一分钱的保证金都拿不到,肯定会想办法将一些模棱两可的罪名加到你们身上的,到时候你们就麻烦了。那可不是几千万VND能解决得了的。你可要考虑清楚啊!”
“可是我一时哪里有那么多钱来交全部人的保证金啊,而且那些钱白白地送给他们,我不甘心。”
“不是要交所有人,是先交你的那四千万VND保证金,让你先出来。”
“不行,是我请他们来的,要出去大家一起出去,要在这里就大家一起在这里待着,我不能无情无义地抛丢他们。”
“现在不是讲义气的时候,一旦你脱身,便可以想办法营救他们。警察见在他们身上榨不出什么油水,而他们又确实没什么罪,到时自然会放了他们的,他们只需忍受一两天的牢狱之苦而已。”
刘邦听他说得有理,便不再坚持,花钱消灾恐怕是一个恒古不变的真理吧!
………【第七十四章 初逢对手】………
经历了这件事后,大家的心更加团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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