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部分 (第4/5页)

是以前写手群中比较熟悉的人,这次聚会和从前应该没什么差别。推开包厢门之后,陌晓美却发现不知不觉中已经物是人非。

因为暴雨天气,来的人比上次少了近一半多,偌大的十五人圆桌只坐了一半。恒公子和天涯墨客作为主角自然早早在场。然后是天涯墨客的好友兼同学黑蛤蟆。

黑蛤蟆坐在天涯墨客旁边,貌似在生气脸拉的老长,跟他一团和气的圆脸形象很不符,有点像是在恶劣台风天气下长时间被雨水冲刷浇长的。他可以理解朋友与恒公子变成一对了,一起工作和男人日久生情也不是什么惊心动魄的大事儿。但有严重到要跟着一起移民外国吗?

这让黑蛤蟆有种被好朋友抛弃的失落,从知道这件事后一直没好脸色,对坐在天涯墨客另一侧的恒公子更是咬牙切齿,怒目而视仿佛有机会就上去咬一口他的血肉。

爱凑热闹的小分红爱爆红也到了,陌晓美进来的时候,他端茶递水殷勤的让陌晓美联想起买车时的那个女销售员。

“大神这样服务,我可消受不起。”陌晓美连忙阻止。小粉红要爆红如他的网络名一样一夜成名,已经长江后浪推前浪,有力的将陌晓美这些前辈拍死在沙滩上,成为新一代大神级写手。小粉红在大学的读的中文系,看书码字那都是正紧事儿,写书可以占据他所有的时间,还有大学专业老师帮着看、修改、出主意。

所以他的出书速度很快、成名也很快。

不过与恒公子和陌晓美不同的是,小粉红的侧重在出版文学这一块上,也就是正经文学。就是他的笔名不太正经,还在沿用“小粉红要爆红”这个土渣渣的名字。

小粉红要爆红把筷子从包装纸抽出来,恭敬的放在陌晓美前面的筷托上:“再大的神也就一码字工,哪像您现在,那可是集团大股东啊。”

“都知道拉啊。”陌晓美尴尬的往椅子里挪了挪。

“是啊,电视报纸还有杂志都报道了。陌集团啊!l城第一大集团!”小粉红要爆红借机一屁股坐在陌晓美旁边,贴着对方继续溜须拍马道:“以前我向您学习做写手,好不容易成功了,您却成为了商界精英。果然是我偶像!太厉害了!我要继续向您学习!”小粉红要爆红握拳发誓。

“商界精英那是人家出身,你努力个鸟。你一辈子都赶不上的。”坐对面一直在入定的攻受皆宜张口突然来了一句。

这大实话像一把箭,笔直的射入陌晓美的心脏,又像是鞭子狠狠在她身上甩了好几下。反复鞭挞着陌晓美,在这种情况下她也需要这样的鞭挞时刻激励自己。

平时话多的栅栏都拦不住的攻受皆宜,之前很安静的坐在角落里,没加入大家的谈话,所以陌晓美有那么一刻根本没注意到他这个人。没了语言的攻受皆宜存在感为零,他一开始讲话整个人又鲜活起来,也算是群中的奇葩之一。

其实之前沉默是因为攻受皆宜沉光顾激动了,他写了五六本的*小说,今天终于见到活的cp了。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难得的话也变少了。不过在调侃了陌晓美和小粉红之后,攻受皆宜终于恢复正常:“哎呀,都快七点了怎么才这么点人,白吃都不来真是暴殄天物。”

“吃货!”小粉红要爆红找到机会就反击。

“这跟吃不吃的没关系。重点我们群主恒公子和墨客请客,别说台风天下雨,就算是下刀子我都来。够义气吧,哈哈。”攻受皆宜嘴上义正言辞,心里想,这次是收集素材的好机会,他死都不会错过的!

呵呵呵。

因为天气不来理由说起来也是无可厚非,但陌晓美觉得恒公子要出国大家出来聚最后一次也是顶重要的事情,不来她心里过不去。偌大的包厢热热闹闹却也空空荡荡。别人她都可以忽略,云翔天际没来让陌晓美很讶异,他是重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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