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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上。
其实文章写到现在,很多事情已经不在某草的掌握之中,包括文风,包括情节,相信各位已经看得出来。写文是件奇特的事情,明明是自己笔下的角色,写着写着就发现慢慢无法操控他的一举一动,什么时候该说什么做什么,不再是你所能预先设定,像是有自我意识一样,他会自己自然而然说出来做出来,不再是你控制他,而是他在控制你。现在展现在各位面前的成文,与某草以前定的大纲,已经相去甚远,而几位主角的性格命运,更是风马牛不相及。我惊叹这样戏剧性的变化,也享受它。
这文纯粹是YY的产物,是我跟花花玩游戏玩出来的东西。几乎每天晚上QQ聊天时,我和花花都在讨论文,YY完我的,就YY她那篇,上了游戏,也时常会在路过某处场景时大叫出“这里适合本垒!”,惊得一同组队的男孩莫名其妙。所以我不在乎什么积分排名,YY的过程已经足够让我享受。
倘若看文的各位也能由此文得到一点两点享受,乃至把某草当个Y友,则某草幸甚。
第37章 加基森
携带着沙尘的热风扑面而来,即使用斗篷将脑袋裹起来只露两只眼睛,依然有风灌进来,皮肤干燥得几乎要裂开。
天空在飞扬的沙尘遮挡下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远方的丘陵辨不清轮廓,像是熟羊皮纸上的墨汁,浸开来,染成片片模糊的紫灰。脚下是淡金的沙,广阔无际,连绵不休,偶尔可见的巨大兽骨,白玉般矗立于丘巅,即便不在长久的风化中化作尘埃,也会于下一次的沙暴中被深埋于流沙之下。
塔纳利斯的沙漠,这样的温热细腻的沙,水一般的柔和,却又以某种淡漠的姿态,从容抹去留在其上的所有痕迹。
加基森就位于沙漠的中心,这座由地精们建立起的城镇,说是城镇,其实不过几张帐篷几座沙堡圈围而成的小型集镇,虽说简陋,却是这片沙漠里唯一可以得到补给的地方。
城门只是沙土城墙上安上的一道铁栅栏,门口有联盟专用的狮鹫租用点,而绕城墙往东走不远,就是部落的飞龙租用点。自诩中立的地精们从不管什么阵营之别,联盟也好部落也好,对他们而言,都是能做生意的客户,只要不在他们的地盘上闹事,只要不妨碍他们赚钱,来者不拒。
我们牵着小米虫和马步行进城,门口的地精守卫诧异地望这我们,大概是没见过这样奇怪的组合,看看凉夏又看看小牛,再看看我,最后摆摆手放行。
刚进城,就听见市集广场一带喧哗得厉害,那里人本来就多,挤挤嚷嚷乱作一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突然有人高喊了一声:“杀人啦!有亡灵杀人啦!”
心里一紧,连忙转过头去望,就见人群突然分开一条路来,一个亡灵飞跑出来,还时不时将手中的短剑挥向前面来不及躲避的人,在他身后,三个地精卫兵紧追出来,再后面,人群之中一个人类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已经一命呜呼,沙土地面上的血迹格外醒目。
转眼间那三个卫兵就已追上亡灵,战成一团。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联盟的,也有部落的,但没有人上前加入战斗。这是加基森的规矩,任何人不得在城中动武,无论任何理由。即便是防卫,一旦动手,卫兵就会不问缘由将其逮捕投入监狱。
很快那亡灵就落了下风,终于在手里的短剑被打落后,他举起双手表示认输,任由走上前的地精卫兵戴上镣铐,然后被押着走向广场对面的露天监狱。围观的人群开始窃窃私语,声音不大,但因为靠得近,我还是听到了大概。
这亡灵在城中杀人已不是第一次,专挑独自旅行来此的联盟下手,仗着自己身手好,对方就是不死也常去了半条命。加基森曾多次通缉他,监狱他也是常客,但一旦获释或者越狱成功他就会再度杀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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