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2/4页)
们指控他偷割了小孩的辫子。
不由分辩,将僧人拴拿,即将行李搜检,并无辩尖。又拿到刘鸣奇家中,将僧人吊打,并用锥扎,追无辫尖。要僧人包他孩子不死。僧人被殴扎无奈,遂画符给他保佑。……实无剪辫情事。这些人放掉了受伤的和尚,让他回自己的庙去。县府的差役听说此事后赶去调查,刘鸣奇让他们看了明远写的符咒和保证字据。差役立刻将此事通知了合肥官府,由官府派人拿获了明远。
在初审中,案犯试图就从他行李中搜出的那些可疑物品作出解释(在官府的眼中,这些物品无疑就是“邪术”的证据)。两杖木戳是用来“使人敬重,肯出银钱”的。其中一个刻着“五王爷替僧”的文字,①另一个则刻着“阴袭州同”的文字。明远说,他的祖父曾任总兵,因此他刻戳假称自己有世袭官职。那么,那个招牌(它看上去是行医人竖在路旁的招牌)上所写之可疑文字——“察院恩慈京都明远”——又代表着什么呢?明远解释道,这只是为了让病人相信他的药方是从京都来的,曾为大官们使用过。而布符则是用来镇邪的(如同第五章中所讨论过的镇邪物那样)。在一个江湖郎中的行囊中找到这些骗人的玩意本是意料中事,但对明远的审判官来说。这就是邪术的证据,表明他明远是一个冥顽不化的案犯。即使是在重刑之下,他仍一口咬定他没有剪人发辫。审讯他的官员们包括巡抚冯钤和当地的知州知县,他们竭尽全力想得到他的供词,但不知他们是如何竭力的,一个星期后明远死了。弘历知道后龙颜大怒,质问明远是否死于溢刑,或是因疏于防范而让他自杀身亡。冯钤坚持说并无此等事情发生。囚犯是在狱中“冒寒得病”而死,官员们决没有滥刑,这一点狱医和忤作可以作证。他们所做的只是让他跪铁链三日,其间并未施用夹棍,只是夹了一次手指。然后他们又轮番审问了他两天两夜,“不许其打盹,见其闭目,即行喝醒。”
冯钤因他连日受审,恐其疲惫,便令停审数日。但还未来得及再审,狱卒便报告说明远已毙命狱中(朱批:“知道了。”)
这就是该案结局时的情况:军机处不得不亲自对所有的证据进行复查。三个月来,军机大臣们作为不屈不挠的弘历的工具,忠实地推动了对妖术的清剿。从文献资料来看,他们除了全力以赴从事这种清剿外,绝无其他的想法。然而,当他们最后来收拾残局的时候,我们却不能不关心他们面对迄至10月中旬为止的清剿记录会有什么想法:这是些混淆不清的伪证,没有头绪的琐屑细节,以及许多不明不白毙命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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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五王爷替僧”可能是到黑的一个民间信仰崇拜,起源于台南(台湾当时是福建的一部分),然后流传到其他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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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为正犯无疑”。接下来,就应该用重刑来逼他供出真相了。
第八章终结
当东北的秋凉开始侵袭承德行官的时候,朝廷也开始准备打点回京。但是大学士傅恒仍在为那些押送到他这儿来的叫魂嫌犯大伤脑筋,力图从他们茫无头绪的供词中理出些许线索来。我们还记得,一旦发现山东剪辫犯的供词已搞得江苏的官员们疲于奔命时,弘历便命令将山东的所有案犯都押解到北京或承德,交由军机大臣们审理。此外,军机处还将重审卖唱乞丐张四父子和所有牵涉到春天叫魂案的嫌犯:石匠吴东明、肖山的和尚们、苏州乞丐陈汉如以及几乎在胥口镇被打死的和尚净庄和他的同伴们。一些嫌犯已被带到热河,其余的仍关押在北京,由留在那里、待在紫禁城内的军机大臣们审理。现在,这些全国最有权力的大臣们将要清理这一近三个月来让朝廷伤透了脑筋的事件。当他们正要着手行事的时候却发现。最近出现的一些令人不快的情况使得本来就晦暗不明的案情更早上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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