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1/4页)

饮下疯子|乳汁(1)

满坡的地瓜高粱、甜瓜红枣,这才是老天爷送给流浪人的好日月。再不用一天到晚倚在一个个门框上了,不用一连声喊“好心的大爷大娘,给俺一口吃的吧”——如果是一个十七八岁的棒小伙儿这样喊,非但讨不来饭,还会迎来一顿斥骂:“该杀的懒汉惰虫!年纪轻轻干什么不能混口吃的,干起了这个!”廖麦真是羞愧难当。他这辈子都没想过出门讨要啊,可老天爷就是这样捉弄人,天底下就是没有他的活路。想帮工吗?下田抡镢头还是进山开石头?反正干什么都要被人盘问清楚:“你是哪里人?兜里有行路的纸条吗?”他只要被人这样一问,只好撒腿赶路,而且要快快逃离才行。这年头拦路问话的人可真多,管事的人也多,只要问你就得答出个一二三来,除非是痴士才会一问三不知。痴士嘛,他们不作数儿,他们除了串乡讨要,当然别无办法。要不怎么说是痴士呢,要痴士一五一十说出身家姓名,这当然比什么都难。所以廖麦脸上永远需要两片灰迹,身上永远是破衣烂衫。

可是要在这片大地上做一个痴士也不那么容易,你从此没名没姓,什么都没有了,可你还是要忍受没头没尾的盘问、一天又一天的羁押,有时甚至被人往嘴里抹上一点牛屎,试试你真痴还是假痴。廖麦恨透了提心吊胆的日子,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他明白:无论跑进野地还是钻入街巷,随时随地都会有一支火铳伸过来,直直地指在脑门上。

那些成群结伙在秋野上流动的人,那些虽然穿得破破烂烂却是趾高气扬的人,他们往往都有一个首领,首领兜里揣了一张盖了大红关防的纸条,上面写了何时何地签发、因何灾情变故允其上路谋生、望一路予以照顾为盼此致敬礼等等。一个腰上缠了铁鞭、头顶长了一撮白毛的胖子就揣了这样的纸条,他领了男女老少十几口,背着铁锅家什走哪吃哪。他们腰粗气壮,对其他流浪汉横眉竖眼,单行独走的人没有一个不远远躲着这一伙。有一天胖子遇见了廖麦,劈头就问了一句:“入不入伙?”廖麦盯着他头上那撮白毛,吓得转身就跑。白毛在身后骂一句:“小狗日的,有砸断你蹄子的一天!”

廖麦跑啊跑啊,一�开长腿就不敢回头。一天天下去,他开始后悔,因为实在过够了担惊受怕的日子。就在这个秋天的末尾,他尽管害怕,还是不得不回转身子,去追赶白毛率领的那支队伍了。他抬头寻找野地上的袅袅炊烟,终于在一口破锅旁找到了躺着饮酒的白毛。他嗓子哑哑的:“我要入伙……”白毛并不起身,只朝一边歪歪脖子喊道:“收下这根嫩毛!”三个手脚污脏的年轻人“哎”一声过来,把他架到一边,翻遍了所有口袋,问东问西,最后还想脱他的裤子。他往旁一跳:“干什么?”“这可是规矩。入伙就得有福同享,上一回有个小子把钱藏在了胯裆里,老大一气,差点没把他阉了!”廖麦只得忍了,避过不远处的女人,脱了下衣给他们看。

这一伙人行止无常,要走要睡只听白毛一句话。几个年纪轻的除了讨要、从秋野里揪来一些瓜果,还要去远处的村庄偷鸡摸鸭,有时甚至牵回一头猪。白毛老大让几个女人煮东西、为他捉虱子,还要陪他睡觉。一个疯女人四十多岁,Ru房像口袋一样耷拉着,说是白毛的本家婶子,一天到晚光着上身烧火做饭,有一天半夜疯劲上来,用火棍把白毛的睾丸捅了一下。那天白毛的午夜长嚎真是吓人,尖尖的,最后把附近村里背铳的人都引来了。那些人都认识这一伙,笑笑,饮了几口瓶里的酒就走了。

白毛手下的几个小子喝了酒就胡闹,偷东西,硬逼廖麦一起干。有一天他们让他吞食放了几天的馊饭,廖麦一气之下把碗掀翻。“那就得给你退退火了,那咱哥们儿就不客气了。”几个人使个眼色,一块儿扑向他,揪头发、踢胯部,还挽袖子撸胳膊要脱他的裤子。白毛只看不管,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