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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钱杀头,偷个瓜也要绞死的重刑。

贞观律沿用了隋律中的十恶不赦条例,十恶,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

以前有十恶之名,但刑律之中没有这些名目,隋朝时正式采用,唐沿用。

犯了这十条罪和故意杀人罪,就算是朝廷大赦都不得宽赦,且基本上会处斩。而除此以外,贞观律废除了过去的大量肉刑,什么割鼻子砍手剁脚刺面等等,统统废除。

基本上就是短时间的拘禁,以及流放劳改。

什么绞啊、凌迟啊,统统废除了,最高的也就是斩首。

量刑的标准,也大大放宽了许多。偷盗、抢劫这些,视情节轻重、后果损失等判罚,一般都只判拘束劳改,最多就是流放劳改,而不会轻易处死。

但杀人、****还有造假钞铸假币这几样,依然是死罪。

官吏受贿渎职等也有了详细规定,禁止担任实职的官员经商,但不禁止不任实职的官员贵族以及官员家眷经商。

这一条,算是破天荒的新法。

商人也不再是贱民,商业不再是贱业。工商从业者,一律都列入大唐的良籍,是良民。这些的变化,是极其难得的,也是在当初好不容易才通过的。

如今写在了大唐贞观律上,白纸黑字,并且颁印天下。

朝廷能有这些转变,与如今朝廷财政收入中,比例飞跃上升的税收有关。在朝廷的财政收入中,如今工商业带来的税赋,远远超出了传统农业带来的租调收入。

李世民是个很实际的人,如今中枢的那群宰相们也是很实际的人,既然工商业上缴的税赋占据了如此大比重,那自然要继续保持,还要加强工商业的地位。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气氛下,如今大唐的百姓不讳言商。

人家赵国公李超那么有本事的人,文宗军神的,不一样经商。经商没有什么不对,只要依法纳税,朝廷不但不鄙视你,还会很重视你。

大唐朝野上下,如今都有一股经商热。

豪门大族,纷纷组建自己的商队,建立自己的商行,开设商铺。而各地方,许多城市的坊墙也正在拆除,原来的街道开始改建成为如汉京一样的临街铺面街市。

哪怕就是普通的小老百姓,现在也不再单纯的呆在家里。他们在传统的种植农业外,继续加强家庭养殖,同时也会让家里稍大些的孩子去附近的城镇的商铺、工坊里做工赚钱。甚至他们自己,也会在农闲之时,去打段时间的零工。

各式各样的商品,正在丰富,商品交易越发的繁荣。

甚至许多地方出现用工荒。

商品越来越多,价格反而越来越便宜,大家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了不少。

虽然这也带来了诸如人口流动加大,治安下降,诉讼纠纷增加等问题,但各地的税收都大大增加了。

许多大型的商行、工坊,也在不断的增加。

这些大型商行、工坊,基本上都是手里握着极多资源的豪门建立的,或者是多家豪门联合建立。

比如前段时间刚成立的宝岛商行,就是由李家联合秦琼、罗士信等八家一起出资建立的,虽然宝岛如今已经是李家的封地了,但李超依然还是建起了这家商行,一起开发宝岛。

另外,前段时间李超还联合了大约一百多家贵族,建立了西南贸易公司。公司直接募集了一百多万贯的股本,上来就是财大气粗,到处招兵买马,正在西南各地训练佣兵,准备去西南开拓。

西南贸易公司甚至游说了朝廷,让朝廷同意派出府兵教官帮助训练西南贸易公司的佣兵。不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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